索引号: | 11341823003291392M/202103-00005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名称: | 青阳县发改委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及公开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3-10 | |
废止日期: |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3
一、主要职责............................................................................................................8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8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14
第二部分2021 年部门预算情况明.....................................................15
一、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15
二、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16
三、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7
四、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17
五、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17
六、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18
七、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18
八、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18
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18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9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9
第四部分2021 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表格).................................20
一、2021 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 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三、2021 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2021 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五、2021 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六、2021 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空间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勢趋势,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社会体制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在煤炭、电力(含核电)、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项目审批、核准、审核前提出部门意见,加强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规划全县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综合管理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安排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组织指导县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和前期工作。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拟订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落实国家、省、市推进中部地区崛起、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和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等有关工作。负责长三角区域合作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跨县区经济技术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建议,指导镇域经济发展有关工作。按规定负责开发区有关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扶助贫困地区(村)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组织协调库区移民安置和经济开发工作。
(七)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协调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推动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指导市场体系建设。承担企业债券发行的申报和监管工作。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八)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县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九)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承担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落实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和任务。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参与有关地方性规范文件草案的起草和实施工作。分析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拟定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具体制度和规则,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国家、省、市制定的商品、服务价格规定的贯彻实施。制定全县价格调控目标及调控措施。拟订价格改革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和管理国家、省级、市级、县级管理的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指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市场价格监测、价格预警、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和监审。负责价格认定、价格认定复核以及价格争议调处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研究和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电力(含核电)、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业节能和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监测、分析能源产业的发展状况、运行情况和市场需求,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电力工业管理工作。依法主管全县石油、天然气长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管理全县石油、天然气储备。
(十六)研究提出全县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全县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全县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七)监测全县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总量平衡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保障军粮供给。建立县际间粮食购销关系,协调产销区粮食余缺调剂。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县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县级储备粮的财务审计和监督。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和交流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十八)指导和监管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协调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受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组织查处交易活动中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九)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县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县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等有关具体工作。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阳县发改委2021年度部门预算为委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3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青阳县发改委本级 |
行政单位 |
2 |
青阳县生态办 |
事业单位 |
3 |
青阳县价格认证中心 |
事业单位 |
三、2021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预计202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7亿元,增长8%左右。“十四五”期间,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到2025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00亿元,年均增长7%左右。
1、加快承接产业转移。抓取区域战略叠加优势,紧扣非金属新材料、机电装备制造、文化旅游、大健康产业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和产业链关键环节,主动承接沪苏浙等相邻区域辐射,参与跨产业分工和合作,着力引进高技术性和高成长性企业为重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支持开发区与沪苏浙园区以及与合芜蚌自贸试验区进行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建立设施共建、利益共享机制,加快打造智能机床产业园、中小电机产业园、物联网产业园等特色“园中园”,将开发区打造成为“国家级长江经济带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机电装备制造领域,立足零配件加工、传感器、蓄电池、铜基线缆等产业基础,重点承接高端装备产业生产环节和配套环节转移。非金属新材料领域,面向长三角引进国内外大型矿业集团、非金属新材料终端应用知名企业,大力发展超细活性碳酸钙、氢氧化钙、新型建材等深加工和类终端产品。文旅健康领域,大力承接长三角地区知名旅游和健康企业,发展旅游接待、田园观光、特色民宿、康养、体育等产业。
2、提升园区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园区转型升级,优化调整“一区四园”空间布局,严格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构建“一主两辅两特”园区产业协同发展布局,统筹推进镁基新材料、钙基新材料、铝基新材料、智能泵阀、电子信息、北斗导航、医疗器械、电动车、综合物流“十大产业园”建设,形成错位发展、梯次承接产业转移格局。稳步推进主园区“扩空间、优存量、提品质”三大工程,做大做强主阵地。支持主园区采取“飞地”模式,托管产业结构合适、资源要素互补的园区和企业,加速主园区“东进南扩”,推动主园区跨越火焰山,形成与新木园连片发展、互联互通。实施“亩均效益”改革,推进“腾笼换凤”,倒逼落后过剩产能退出,推进闲置用地、低效用地清理,为高端工业、新兴服务业腾出空间。统筹推进绿色园区创建和“智慧园区”建设,做好硬件建设、软件提升,建设“生态化、景区式、高品位”现代工业园区。探索政府推动、企业运营、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运作模式,支持开发区争创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等试点。强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提升开发区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提前谋划高铁新区,重点布局总部、分总部经济园、科创服务、文化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建成青阳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
3、强化项目谋划储备。继续做好项目谋划、申报工作,深入谋划一批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增后劲的重点项目,着力提升我县项目谋划和项目储备总体质量。对谋划储备的项目实行台账管理,抓好项目库建设,确保2021年重点项目顺利推进。紧紧围绕项目建设,持续发力“双招双引”,加快项目引进,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做好属地投资项目排查工作,立足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做好项目入库入统工作,以优质项目带动有效投资,以有效投资支撑经济发展。
4、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落实长三角中心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提升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水平,加快推进长三角社保卡“一卡通”。积极参与区域教育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区域基础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落实,错位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强化公共文化机构联通合作,加快实现城市阅读一卡通、公共服务联展一站通、公共文化培训一体化。落实长三角区域卫生资源发展规划,推动长三角地区优质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健全一体化信用信息平台,强化区域信用联合奖惩,在环境保护、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旅游、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等领域实行失信行为标准互认、信息共享互动、惩戒措施路径互通的跨区域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共同打造诚信长三角。
5、培优培强机电装备制造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充分发挥青阳机电装备制造产业优势,按照“横向集聚、纵向延链”发展思路,加快推动机电装备制造产业链向中高端延伸集聚,构建长三角机电装备制造产业基地。争取到2025年,实现“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创建目标。重点实施铸造锻造产业强基工程,统筹推进高技术企业引进、企业装备提升、落后产能淘汰退出、优质产能重组置换。大力实施特色细分产业集群培育工程,依托产业专业集群镇平台优势,围绕成套装备、汽车零部件、流体设备制造等机电装备产业重点领域,着力引进轻量化汽车零部件加工、汽车总装、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内自动化程度高的企业,推动建成产业链基本完整、产业配套协作能力强的园中园或产业基地,稳步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整机集成骨干企业。推进工业互联网,引导骨干企业和中小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等协作、配套关系,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
6、全速推进项目建设。贯彻“抓项目稳投资增动能”部署,按照“四督四保”制度和“五项机制”要求,发挥县领导联系项目引领带动作用,加快项目建设步伐,积极解决项目在规划、用地、资金、能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力推动年产30万吨高性能镁基轻合金材料及深加工项目等重点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竣工,全面推进项目建设提速提效。
7、推进深度发展。以“民参军”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重点企业在特种线缆、航空零部件、镁合金新材料、石墨烯、新能源电池、高端阀门等领域技术产品优势,鼓励和引导有基础的企业与优质企业与军工集团、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参与各类军品采购竞标,争取到2025年,建成4-6家产业示范企业。
8、培育壮大特色小镇,积极推动开发区、各乡镇依托特色产业、生态环境、人文历史等资源禀赋,打造一批产业特色小镇,推动形成“一城多镇”总体格局。建成朱备禅修、九华运动休闲和九华黄精三个省级特色小镇。积极培育文创、民宿、泵阀、镁(钙)基特色小镇。到 2025年,建成3个省级特色小镇示范,再创建1-3个省级特色小镇。
9、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5G、千兆光纤、IPv6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部署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建好工业互联网、智慧文旅网、农业物联网、数字青阳网,建成各级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用数赋能”,加快实现信息系统资源共建共享。推进“智慧青阳”建设,建设大数据中心“一大脑”和政务服务、融媒体、应急指挥“三个中心”。加快数字社区、数字乡村建设,提升城乡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智慧场景应用。
10、着力抓好粮食安全管理。十四五期间,县发改委将继续扛稳“端牢饭碗,共筑粮安”的重任,加大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计划投资1亿元,建设粮食仓储物流园项目(新征土地40亩,建标准化高大平房仓5栋,仓容5万吨,配套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一个,质量检测中心一个);进一步扩充粮食储备规模,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争取县级储备粮达到1万吨,成品粮应急储备达到1000吨;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培育2-3家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延伸粮食加工产业链、价值链、服务链,争取全县粮食经济产值达到5亿元。
11、继续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加强建设项目招标事前审查,加快交易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标准化、监管智能化体系建设,加强招投标领域围标、串标、恶性竞标和以虚假证照谋取中标行为查处。加强标后监督管理,健全招标投标市场与履约现场的“两场联动”,依法查处挂靠和资质借用行,做到多家实时监管,信息互通。强化诚信管理,针对围标串标、资质挂靠、贿赂业主、买通评委等手段谋取中标,违法转包、违法分包等不良行为加强监管,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12、 继续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工作。着力推进价格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落实各项降本减负政策,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加大国家涉企收费有关停征、缓征、减免优惠政策执行力度,维护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13、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切实帮扶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助支持被帮扶村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国土部门、水土保持、一事一议、封山育林、危房改造等项目资金,重点抓好通路、通电、通电话、广播等,解决人畜饮水困难。
14、继续强化效能机关建设。一是结合今年的“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全委干部职工廉政意识,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和科室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监督考核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干部队伍素质提升;二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机关作风,改善工作效能,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三是继续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双拥、局包村和平安建设,抓好机关文明创建、安全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第二部分2021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发改委2021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45.03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5.03万元;按资
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45.03万元。支出按功能分
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9.63万元,占 8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5万元,占 5.8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19万元,占 2.24 %;住房保障支出21.36万元,占 3.92 %。
二、关于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阳县发改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5.03万元, 比2020年预算拨款减少15.19万元,下降 2.71 %,降低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国库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9.63万元,占 8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5万元,占 5.8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19万元,占 2.24 %;住房保障支出21.36万元,占 3.92 %。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1年预算479.63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减少11.07万元,下降 2.26 %,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国库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减少。其中:“行政运行”预算404.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事业运行”预算65.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及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预算10.00万元,主要用于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项目
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预算31.85万元,比2020 年预算减少2.71万元,下降 7.84 %,下降原因主要是在职职工人数减少。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根据养老保险制度缴纳的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1.09 万元,主要用于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3.“卫生健康支出” 2021年预算12.19万元,比 2020年预算减少0.09万元,下降 0.73 %,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流动。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10.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预算 1.4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0.6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预算21.3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31万元,下降 5.78 %,下降原因主要是在职职工人数减少。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21.36万元,主要为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关于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阳县发改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6.03万
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2.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59.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0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关于2021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青阳县发改委2021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0 万元。
五、关于2021 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青阳县发改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
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阳县发改委2021年收支总预算545.03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
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六、关于2021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青阳县发改委2021年收入预算545.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5.03万元,占 100% ,比2020年预算减少15.19万元,下降 2.71 %,降低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国库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减少。
七、关于2021 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青阳县发改委2021年支出预算545.0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5.19万元,下降 2.71 %,降低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国库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66.03万元,占67.16 %,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79万元,占 32.84 %,主要用于财政发展改革事务支出。
八、关于2021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青阳县发改委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青阳县发改委2021年没有项目及绩效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青阳县发改委2021年局机关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生态办、价格认证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青阳县发改委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50万元。其
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青阳县发改委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 通用设备1个,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个。 2021 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个。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1 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 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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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发改委机关 和 发改委事业 和 价格认证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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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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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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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一、上年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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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支出 |
545.03 |
54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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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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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79.63 |
47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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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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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年收入 |
545.03 |
(三)公共安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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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545.03 |
(四)教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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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收入预算拨款 |
515.03 |
(五)科学技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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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管理非税收入 |
30.00 |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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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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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1.85 |
3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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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2.19 |
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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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节能环保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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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城乡社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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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农林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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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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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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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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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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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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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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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21.36 |
2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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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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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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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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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转移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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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债务还本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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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债务付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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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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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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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545.0 |
支出总计 |
545.03 |
545.03 |
|
二、2021 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名称:发改委机关 和 发改委事业 和 价格认证中心 |
|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545.03 |
366.03 |
179.00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79.63 |
300.63 |
179.00 |
20104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479.63 |
300.63 |
179.00 |
2010401 |
行政运行 |
404.35 |
273.35 |
131.00 |
2010450 |
事业运行 |
65.27 |
27.27 |
38.00 |
2010499 |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
10.00 |
|
10.00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1.85 |
31.85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30.76 |
30.76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0.76 |
30.76 |
|
20827 |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1.09 |
1.09 |
|
2082701 |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
0.11 |
0.11 |
|
2082702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0.89 |
0.89 |
|
2082799 |
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0.09 |
0.09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2.19 |
12.19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2.19 |
12.19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0.14 |
10.14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43 |
1.43 |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0.62 |
0.62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1.36 |
21.36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1.36 |
21.36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1.36 |
21.36 |
|
三、2021 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
||
|
|
单位:万元 |
经济分类科目 |
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合计 |
|
|
|
|
|
|
366.03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
30101 |
基本工资 |
122.61 |
30102 |
津贴补贴 |
64.94 |
30103 |
奖金 |
16.80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30.76 |
30110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1.57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71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21.36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22.96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30201 |
办公费 |
6.60 |
30202 |
印刷费 |
3.40 |
30203 |
咨询费 |
2.80 |
30204 |
手续费 |
1.00 |
30206 |
电费 |
1.40 |
30207 |
邮电费 |
0.65 |
30211 |
差旅费 |
6.40 |
30213 |
维修(护)费 |
1.30 |
30214 |
租赁费 |
0.70 |
30215 |
会议费 |
1.80 |
30216 |
培训费 |
4.64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5.10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1.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2.14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9.09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10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30301 |
离休费 |
5.48 |
30305 |
生活补助 |
8.59 |
30309 |
奖励金 |
0.12 |
四、2021 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
|||||
|
|
|
|
|
单位:万元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
|
|
五、2021 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名称:发改委机关 和 发改委事业 和 价格认证中心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545.0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79.63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
二、外交支出 |
|
三、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
|
三、国防支出 |
|
四、其他收入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事业收入 |
|
五、教育支出 |
|
经营收入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上级补助收入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1.85 |
其他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2.19 |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
|
十六、金融支出 |
|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1.36 |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
|
二十一、预备费 |
|
|
|
二十二、其他支出 |
|
|
|
二十三、转移性支出 |
|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
|
|
二十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545.03 |
本年支出合计 |
545.03 |
上年结余收入 |
|
结转下年 |
|
|
|
|
|
|
|
|
|
|
|
|
|
收入总计 |
545.03 |
支出总计 |
545.03 |
六、2021 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
|||||||||
单位名称:发改委机关 和 发改委事业 和 价格认证中心 |
|
|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上年结余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国库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其他 |
||||||
|
合计 |
545.03 |
|
515.03 |
30.00 |
|
|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79.63 |
|
449.63 |
30.00 |
|
|
|
|
20104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479.63 |
|
449.63 |
30.00 |
|
|
|
|
2010401 |
行政运行 |
404.35 |
|
374.35 |
30.00 |
|
|
|
|
2010450 |
事业运行 |
65.27 |
|
65.27 |
|
|
|
|
|
2010499 |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
10.00 |
|
10.00 |
|
|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1.85 |
|
31.85 |
|
|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30.76 |
|
30.76 |
|
|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0.76 |
|
30.76 |
|
|
|
|
|
20827 |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1.09 |
|
1.09 |
|
|
|
|
|
2082701 |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
0.11 |
|
0.11 |
|
|
|
|
|
2082702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0.89 |
|
0.89 |
|
|
|
|
|
2082799 |
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0.09 |
|
0.09 |
|
|
|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2.19 |
|
12.19 |
|
|
|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2.19 |
|
12.19 |
|
|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0.14 |
|
10.14 |
|
|
|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43 |
|
1.43 |
|
|
|
|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0.62 |
|
0.62 |
|
|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1.36 |
|
21.36 |
|
|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1.36 |
|
21.36 |
|
|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1.36 |
|
21.36 |
|
|
|
|
|
七、2021 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
||||
单位名称:发改委机关 和 发改委事业 和 价格认证中心 |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合计 |
545.03 |
366.03 |
179.00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79.63 |
300.63 |
179.00 |
20104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479.63 |
300.63 |
179.00 |
2010401 |
行政运行 |
404.35 |
273.35 |
131.00 |
2010450 |
事业运行 |
65.27 |
27.27 |
38.00 |
2010499 |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
10.00 |
|
10.00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1.85 |
31.85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30.76 |
30.76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0.76 |
30.76 |
|
20827 |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1.09 |
1.09 |
|
2082701 |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
0.11 |
0.11 |
|
2082702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0.89 |
0.89 |
|
2082799 |
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0.09 |
0.09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2.19 |
12.19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2.19 |
12.19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0.14 |
10.14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43 |
1.43 |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0.62 |
0.62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1.36 |
21.36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1.36 |
21.36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1.36 |
21.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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