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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5693385/202103-00033 组配分类: 公益性体育活动
发布机构: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转发《关于公布池州市2020年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青教体函﹝2021﹞28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2
废止日期:
转发《关于公布池州市2020年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2 16:58 来源: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学校:

现将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公布池州市2020年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的通知》(池教体体[2021]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要求:

1.高度重视,补齐短板。

2.成立组织,部门配合,高质高效。

3.开齐开足课程,上好体育课。

4.持之以恒,按时上报,迎接抽测。


附件:关于公布池州市2020年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的通知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311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池教体体〔20214

关于公布池州市2020年学生体质健康

达标率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经发处,市直相关学校:

2020年112日—117日,省教育厅对我市16个学校开展了学生体质健康抽查监测,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各县(区)抽测结果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测情况

优秀率超过8%的县区:贵池区和石台县;未达标县区:东至县、青阳县。

二、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始终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补齐短板。

(二)各地各校要成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领导小组,校长要全程参与,由学校体育教研部门、教务部门、校医室(保健室)、班主任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同时将《标准》的实施工作记入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三)要建立完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制度。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者,方可参加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四)要建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通报制度,定期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家长通报实施情况和测试结果,逐步实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测试与上报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五)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平时的体育课、课外锻炼和赛事活动的开展,配齐体质监测器材设备,认真组织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按时上报体质监测数据,切实提高我市学生体质健康优秀率指标。

(六)市教育体育局今年上半年择期委托第三方对各地各校学生体质健康进行抽查监测,并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

附件:池州市(县、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统计表


2021年34



附件:


池州市(县、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统计表

序号

市(县、区)

优秀率

良好率

及格率

不及格率

1

池州市

7.15%

22.43%

59.34%

11.08%

2

贵池区

11.67%

22.36%

53.06%

12.92%

3

东至县

3.33%

23.19

61.39%

12.08%

4

石台县

8.89%

20.69%

62.64%

7.78%

5

青阳县

4.72%

23.47%

60.28%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