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23003291288H/202102-00055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报告 |
| 名称: | 青阳县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2-25 | |
| 废止日期: |
2020年,在池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青阳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主线,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总目标,强化措施,开拓创新,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高位谋划,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研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强化统筹谋划。及时调整充实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定期报告制度,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依法行政工作。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和分管职责,定期召开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安排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问题,构建齐抓共管、权责分明、协调有序、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强化督查考核。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督查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等专项督查,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印发《青阳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考核结果列入县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
二、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政府履职效能全面提升
(一)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系统梳理现有各层级审批和各种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措施并形成清单。印发《青阳县关于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行政审批质效的通知》,大幅精简各类重复审批,明确“谁审批谁负责”。取消对微观经济活动造成不必要干预的审批,以及可以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审批。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在现有行政审批时限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间、降低办事成本。全面清理规范公告备案、计划目录、布局限制、认证检测等各类管理措施,以及借信息化平台建设之名新增的审批环节,严防变相审批和违规乱设审批。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改革创新审批方式,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生产许可、项目投资审批、证明事项等领域,广泛推行承诺制,实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155项。
(二)持续加强监管执法。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有效做法,减少人为干预,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增强监管的威慑力,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提高违规成本。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守好安全和质量底线,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先后开展了“药品春风行动”,启动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
(三)创新创优政务服务。以创新机制、再造流程、压缩时限、优化服务为抓手,着力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在线政务服务。推进全程网办专项行动,全县个人全程网办率实现100%。推进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只进一扇门”,深化综合窗口改革、推进部门审批“一窗式”。县政务服务大厅创新推行“‘双休日’大窗口值班,一般窗口预约办、‘法定节假日’优先办、‘夜间’自助办”服务模式。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对照《国家电子证照目录清单》,提升电子证照种类和数量,实现各类电子证照关联政务服务事项。累计制作电子证照47类46.9万个,累计采集电子印章870个。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结合“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推出“帮办代办”服务,安康码推出代申领、“离线码”功能,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化服务。整合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推进县乡村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升级改造,推动更多事项集成办理,充分发挥地方政务大厅等“一站式”服务功能。纵深推进综合窗口改革,推行“前台统一收件、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运行机制,打造规范化、均等化政务服务模式。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审批服务改革,实现企业开办“一日结”。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累计上线“我要开宾馆”等109个“一件事”套餐服务,公布标准化办事指南及流程图,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进一步为企业群众提供最大的便捷。提供公平可及的基本民生保障服务,进一步简化社保参保、转移接续等手续,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覆盖面。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借助大数据筛选等办法,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保障。对因灾因病因残遭遇困难的群众,先行给予临时救助。
(四)继续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提高疫情快速处置和精准管控能力,促进客运、餐饮、旅游、住宿等服务业加快恢复。动态调整优化外防输入管控措施,及时清理取消疫情防控中恢复或新增的审批事项。印发了《青阳县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意见》、《青阳县“增总量、提质量、缩差距”三年提升计划行动方案》、《青阳县“六稳”“六保”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
(五)打造法治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外商投资法,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落实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清单之外不得设限。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综合运用政务服务网、政府网站以及“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综合服务平台等,线上线下实现对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完善“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判标准”的好差评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及时督促营商环境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或部门加强整改,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和企业、群众利益的,公开曝光、严肃问责。各部门主动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以法治手段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推进“繁简分流”机制建设,畅通涉民营企业案件的“绿色通道”,健全完善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措施保障。
三、严格遵循重大决策法定程序,行政决策水平不断提高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并实施《青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八个配套制度,明确重大事项范围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为合法性审查和科学决策工作建立队伍保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2020年,开展合法性审查事项145件。
(二)健全公众参与制度及完善风险评估机制。严格落实《青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规定》及《青阳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进一步规范优化决策程序。在依法征收等县重点项目实施重大决策过程中,广泛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多次召开论证会,开展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推行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决策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公众代表列席制度等,有效推进了行政决策的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
(三)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县委县政府聘请法律顾问6名。现有公职律师4名。在县司法局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职能作用,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时认真办好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法律事务,为县委县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为进一步规范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2020年制定了《青阳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青阳县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实施细则》。将建立、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指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予以保障。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严格执行《青阳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要求,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审议。建立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机制,所有县政府出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时限内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解读方案。积极应用法制监督平台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全面实现报备工作电子化。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2020年,我县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2件,规范性文件报备率为100%。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制度,定期清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时对外公布。
五、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行政执法效能有效提升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制定实施方案。将执法公示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等统一公开,行政执法行为更加公开透明。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按照执法程序统一了执法文书,确保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在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方面,执法单位基本成立了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同时,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2020年县委政法委印发《青阳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协调一致与科大讯飞公司紧密合作,研制出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即206系统,做到案件信息共享。
(三)稳步推进综合执法领域改革。印发《青阳县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青阳县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青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青阳县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农业、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法治政府建设的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一)自觉接受人大与政协监督。坚持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报告重大事项、接受质询,认真听取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规定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81件以及政协委员提案22件。
(二)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和要求,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专项督查。县政府制定印发《关于行政机关加强行政公益诉讼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配合和支持公益诉讼工作。
(三)持续加强内部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依法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审计监督覆盖体系,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强政策跟踪审计,督促政策落实到位。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贯彻落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三大攻坚战”,“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减税降费等情况,实施开展了第一、二、三季度稳增长等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重点关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等管理使用情况。2020年,县审计局已实施开展审计项目20个。加强财政资金审计,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开展了县财政本级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并积极探索对全县一级预算单位实现审计数据分析全覆盖;开展了全县就业补助资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审计,重点关注全县就业补助资金及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保护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履行自然环境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开展了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以规范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项目5个,共对7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署《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审办投发〔2019〕95号)要求,纠正强制要求以国家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依据的“以审代结”做法。对已开展的40个政府投资竣工结(决)算审计项目实行“挂单销号”。共完成审计项目6个,18个审计项目已完成造价核对。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青阳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实效。完善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工作机制,重点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开设“全创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准脱贫、优化营商环境等热点专题,突出新亮点、新经验、新成效,及时发布工作进展情况。推进决策公开,建立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开设专栏,积极推进征集结果及采纳情况公开。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开范围进一步拓展,公开效果日益显著。
七、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并按期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制定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并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进行登记录入。2020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件。
(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与行政审判机关的定期联系工作制度,实现与行政审判之间的良性互动,继续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做到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均能按规定出庭应诉,切实有效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基本做到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所有案件均按法院、复议机关规定的时限提交应诉、复议材料。2020年,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36件,县政府各部门行政应诉案件18件,主要集中在房屋征迁、劳动与社保等行政管理领域。
(三)加强信访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初信初访工作的意见》,制定《青阳县“最多投一次”试点方案》,持续推进信访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扎实开展“四下基层”“最多投一次”试点工作,开展信访听证、评议32次,妥善化解各类信访隐患,全力做好信访人民满意窗口建设、矛盾排查、积案化解、领导干部接访等工作,信访形势呈现出“总量下降、存量减少,秩序向好、总体可控”的良好态势,全国两会、国庆和十九届五中全会期间“零”赴省进京访。2020年11月份成功通过全省信访系统“人民满意示范窗口”考核验收,荣获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称号。
(四)完善“大调解”机制。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举措,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贡献调解智慧。2020年新增3家“个性化调解工作室”,调整充实青阳县人民调解专家库20人,特邀人民调解员参与重大信访案件化解。访调、诉调、警民联调机制建立运行。2020年11月在全省率先创新设立池州仲裁委青阳办事处,访-调-诉(仲裁)格局基本形成。2020年12月24日青阳县、九华山毗邻四乡镇联防联调工作机制建立,为全域化旅游打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强对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调解员培训。2020年各级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1792起,成功调处1774起,调处成功率达99%。
八、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
(一)学法用法持续推进。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有效推行和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县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全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上法治课,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水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棚户区改造、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以“12•4”国家宪法日和“江淮普法行”为载体开展宪法、民法典进机关、进学校、进军营、进乡村(社区)、进企业、进寺庙等活动。举办法治讲座30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县法宣办组织开展全县“七五”普法考核验收,总结提炼青阳县“七五”普法亮点,顺利通过池州市“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
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工作,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坚持“三治融合”,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2020年对已选“法律明白人”进行考核及新增“法律明白人”1811人,编印《法律明白人》读本三期印发12000余册,开展了三轮集中培训351场次。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及复核工作。全县已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4个、市级18个、县级88个。青年律师服务联盟围绕复工复产、法律扶贫、送法进学校等开展十二项专题普法活动,被县委宣传部推荐申报全国文明志愿服务项目。庙前新农书画社、夕阳红艺术团、向日葵爱心协会等六个民间协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年度重点普法任务,开展普法宣传80余次。其中“河小清在行动”环保普法宣传入选中国普法网地方普法集锦。
(二)组织多层次法治培训。不定期举办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班16次,指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专门法律知识培训4次。注重公务员法律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利用干部在线学习平台、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展开,组织举办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班。通过培训和学习,全县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意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观念明显增强。
九、完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责,及时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通知》,着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坚持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县委、县政府将依法治县、依法行政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汇报,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着力推动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县政府坚持每年第一季度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十、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乡镇和部门的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仍需提高。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仍需强力推进。三是机构改革后,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力量不足,法治建设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有待提升。
十一、2021年工作安排
在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的基础上,紧盯重点难点,对照《安徽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各项任务指标,在已完成指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各项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补短板,强弱项,不懈创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认真谋划“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前迈进。
(一)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切实履行好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营商环境。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执法力度,重点解决监管不力、不到位的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青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提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适时开展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理清职责、整合队伍,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解决行政执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化信访法治化建设。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根据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做好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工作。依法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质量和水平。
(五)加强普法学法。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及时拟定全县“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提高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工作的能力。坚持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六)着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依法履职,发挥审计监督“利器”作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防止权力滥用。政府系统党组(党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快建设廉政政府、法治政府。
(七)落实责任,强化保障。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把本地本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的督查督办,对任务落实不到位或者违法行政问题较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地方和部门,依纪依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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