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发改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7-10-19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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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发改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算数
合 计
17.16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7.1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0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二、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即发改委机关。2016年,发改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17.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16年没有发生。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17.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上级部门及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和招商引资接待客商费用。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较2015年减少0.64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0万元,根据公务用车改革规定,我委未保有公务用车,故此项开支费用为零。
青阳县发改委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