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发改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17
25.79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发改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25.79万元,完成预算的15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会议增加。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青阳县发改委本级和发改委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发改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79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8年没有安排,故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2.公务接待费支出25.79万元, 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8.79万元,增长51.7%,增长的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会议增加。2018年青阳县发改委国内公务接待共2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269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省、市上级部门及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2018年没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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