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皖采购〔2021〕75号)和《池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池采购〔2021〕58号)工作要求,青阳县财政局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
本次清理范围:除定点采购外,对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清理时间:2021年2月1日至3月31日。清理方式:本次专项清理工作主要采取采购单位自查和财政部门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旨在进一步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促进我县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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