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市、县有关要求,经对民办学校年检督查、提交的材料审核后,拟同意“安徽青华公学”变更办学类型及办学内容,现予以公示并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教体工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元月5日起至元月12日止。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 邮编:242800
联系科室:县教体局办公室, 电话:5021415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电话:5021220
附件:1.关于安徽青华公学请求变更学校办学类型的申请
2.青阳县民办学校变更申请表
3.安徽青华公学办学章程
4.安徽诶比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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