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
现将《池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降低部分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池发改价格〔2020〕66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降低部分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明电〔2020〕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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