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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联系(地址:青阳县开发区东河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3楼,电话:0566-5038187,电子邮箱:qyzwfwzx@163.com,邮编:242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青阳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18条。围绕中心工作,深化基础公开,发布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信息26期,及时公开财政资金、国土空间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等各类信息。一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高质量发展、双招双引、助企纾困等专栏,集中发布经济领域信息228条。重视民生关注和社会热点,提升教育医疗、稳岗就业信息发布质量,集中发布民生领域信息376条。二是围绕群众需求,广泛开展公众参与。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举办政府开放日12期。主动邀请社会公众、媒体记者走进行政机关、深入内部流程、体验政府工作,实现政民互动“零距离”。三是围绕便民利企,拓展政府信息服务。通过“免申即享”惠企服务平台汇集发布高新技术认定、知识产权等政策服务283项,打通数据壁垒,加速政策兑现。全年45项政策已有企业达标,惠及247家企业,兑付资金1660.77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全县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4件,上年度结转4件,共计78件,依法办结75件,3件结转2026年办结。2件回复被申请行政复议(其中1件结果维持,1件结果纠正),2件回复被提起行政诉讼(其中1件结果维持,1件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重视数据安全,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三审”制,对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切实防范泄密风险。健全政府网站读网巡查制度,通过专业检测和人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整改错敏词和表述错误,保障内容安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后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定期清理已经过时、失效的信息,规范信息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升级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提升用户获取信息便捷度。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建设,编发《政府公报》2期。深化政务新媒体整合优化,实现内容原创率、更新频率双提升。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组织全县政务新媒体转载权威信息及原创发布政策解读、民生服务等内容1045条。
(五)监督保障
对照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求,制定全县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逐项落实。强化培训指导,开展业务人员集中培训1次、新人小课堂10余次,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推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社会评议,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43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3447
行政强制
2080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5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7
1
6
7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9
2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14
15
(七)总计
70
7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精准性还有待提升。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形式单一。三是主动公开目录不够精炼,重点领域与基层两化领域多有重复。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落实省、市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结合我县实际,聚焦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围绕优化政务公开平台、拓展政务公开渠道等方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
2.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鼓励县直部门与乡镇开展形式丰富的政策解读,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开展负责人解读,积极参加省市优秀政策解读评选活动,全面提升全县政策解读水平。
3.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目录。根据省、市制定的目录规范,分类有序的指导县直部门与乡镇政府做好主动公开目录优化调整,全面清理情况说明等无效信息,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实现有效信息常态化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