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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18 16:55 来源: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开发区东河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3楼,电话:0566-5038187,电子邮箱:qyzwfwzx@163.com,邮编:242800)。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

2023年全县主动公开信息23869条,其中县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信息4457条,县政府组成部门主动公开信息12623条,乡镇政府主动公开信息6789条。

一是规范政策文件发布,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规范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聚焦经济建设和社会民生重要政策,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明确政策咨询途径。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集中发布高质量发展信息147条,六稳六保信息80条,双招双引信息189条,“放管服”改革信息160条,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信息118条,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信息93条。

深化基层两化,推进公开向村(居)务延伸。优化调整基层两化公开目录,现有31个试点领域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发布信息5203条。推进村(居)务公开按照政务、村务、财务、事务分类,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且适合在村级办理的养老、医疗保险、残疾人帮扶等70余项便民服务事项公开公示。村级重大事务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重大事项随时公开、日常事务按季度公开。

三是强化对企公开,助推重点项目推进。聚焦双招双引,全方位向企业送政策、送服务,精准传达政策意图,打造优质高效的对企公开环境。搭建平台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2023年,青阳县已在惠企服务平台汇集发布高新技术认定、知识产权等政策服务154项,有效增强了企业获得感。

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全县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已全部依法按期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围绕县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编制发布政府公报6期。实现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统筹推进,以县政府网站、政务双微为龙头,全县政务新媒体矩阵转载信息126篇,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矩阵效应。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增设奋进“十四五”重点项目青阳县助企纾困专题专栏,集中公开助企纾困服务信息127条;跟踪报道安徽宝镁轻合金项目和池黄高铁项目进展信息81条,助力重点项目不断推进。

监督保障

根据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印发《青阳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切实推进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到实处。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工作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全县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县政务公开办增加日常读网频次,加大网站巡查力度,及时通报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与存在问题。组织开展全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3次,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新人小课堂和现场办公帮助落后部门迎头赶上。2023年,我县主动接受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6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6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46

行政强制

113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连续性不足,县直部门和乡镇政务公开经办人员多为兼职,变动频繁,导致工作开展有时不连贯。二是公开质量够高重点工作进展信息发布时效性决策预公开以及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纵深推进公开工作。抓好政府部门重点领域和基层“两化”政务公开,加大对新增和调整试点领域的公开力度,完善各领域发布工作。

二是强化解读回应,提升解读质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加强政策解读稿件审核,压实解读主体工作责任。

三是通畅沟通渠道,加强上下交流。做好与上级部门的业务衔接,认真梳理弱项指标,制定任务清单,加强督促跟踪。强化对工作薄弱的乡镇和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大力开展新人业务培训,深入推进全县村(居)务公开和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

开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题,组织全县教育、卫生健康、水电气、公共交通4个领域共7家公共企事业单位,遵照专题设计统一思路,融合上级制定的公开目录与群众关心的热点事项,根据企事业单位服务特点,设置办公地点、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等共性要素,开设校园安全、预约挂号、营业网点、公交线路等个性化版块主动公开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