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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4:57 来源: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对照中央、省、市、县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工作主线,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持续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舆情,依法依规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实实在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优质推进,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办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6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32条,重大决策预公开类信息29条,政府会议类信息262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类信息15条,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类信息89条,建议提案办理类信息125条,人事信息99条,财政专项资金类信息214条,回应关切类信息274条及其他类信息4821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坚持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我办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2年,我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并已依法答复完毕,从申请主体上看,自然人申请6件;从申请方式上看,网络申请6件。

全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依托我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集中管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法定时限及时更新、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对我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规范建设,确保栏目名称、页面格式等符合国办要求,同时优化平台的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监督保障机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市、县有关文件,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考核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任务落实到各科室,由专人负责汇总上报,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2022年我办在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取得良好成绩,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办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满意。2022年我办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6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工作互动意识有待加强。三是栏目设置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营造全员积极参与其中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工作纽带作用。二是加强对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透明化。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设计便捷的栏目操作,利用好数字化技术,视频、图表等,吸引群众更多参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优化创新方面:做好政策文件的完整周期管理,从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正文发布、解读回应、文件清理五个环节全闭环式公开,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发布;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政策措施,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多形式深入解读,利用挂钩联系工作机制,提升政策知晓度;丰富政府会议公开形式,在文字纪要的基础上,新增会议视频和会议照片,多角度展示会议风貌,全方位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