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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hq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青阳县九华西路246号,邮编:242800,电话:0566-5021703,传真:0566-502170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较好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办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84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52条,重大决策预公开类信息36条,政府会议类信息140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及落实情况类信息16条,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类信息12条,建议提案办理类信息84条,人事任免类信息33条,财政资金类信息394条,回应关切类信息173条及其他类信息514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0年,我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并已依法答复完毕,从申请主体上看,自然人申请5件;从申请方式上看,网络申请3件,快递申请2件。
全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依托我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集中管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法定时限及时更新、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对我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规范再建设,确保栏目名称、页面格式等符合国办要求,同时优化平台的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考核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任务落实到各科室,由专人负责汇总上报,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9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4.9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工作互动意识有待加强。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营造全员积极参与其中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工作纽带作用。二是加强对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透明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