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部署,青阳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从 1月4日起,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开展地面人工增雨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作业范围为全县行政区域内。
二、作业采用的工具为牵引式增雨火箭、烟炉。
三、由于作业所使用火箭弹属爆炸物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请有关单位和市民群众注意,若发现未爆炸的火箭弹,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切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敲打,要及时与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陈诚,联系电话:0566-5110722,18756681611。
四、如捡拾后自行拆卸、藏匿或转卖,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青阳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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