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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阳县幼儿托育等三项卫生健康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 3396 信息来源:无 发布时间: 2022-05-25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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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幼儿托育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升我县托育服务能力,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的指导意见》、《安徽省托育服务补短板工作方案》和《池州市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家庭为主、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坚持普惠优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努力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到2022年底,在完成省级下达我县的新增托位目标任务数 170个基础上,市级再新增托位80个,全县总托位数250个,力争千人口托位数达到2.4个左右。

二、实施范围

青阳县。

三、实施内容

(一)全县至少建成1个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

(二)支持社区、用人单位、社会组织、医院、个人等 各类主体兴办普惠托育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 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

(三)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一乡镇一街道一普惠” 试点,努力实现“十四五”末每个乡镇(街道)都有托育机 构。

(四)鼓励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闲置办 公场所等资源,以委托或购买服务方式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机 构,努力增加普惠托育供给。

四、重点任务

(一)促进多元发展。围绕群众需求,坚持普惠优先,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培育发展家庭服务模式、社区 服务模式、社会服务模式、托幼一体模式、单位服务模式、 医育结合模式等多元化的普惠托育服务,通过新建、扩建、 改建一批托育机构及设施,多种形式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

(二)确保安全规范。认真落实《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 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 法(试行)》等标准和规范,推进托育机构专业化、标准化、 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建立健 全托育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 安全和人身安全。坚持保育为主、保教结合,落实完善托育 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及服务规范,切实保障婴幼儿安全 健康成长。

(三)加强队伍建设。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 和地方相关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培训,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加强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建立岗前 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多种方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法 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专业 能力和服务水平,建设一支有爱心、高素质的托育服务队伍。

五、资金保障

县政府承担主体责任,负责相关资金保障。

六、实施程序

(一)县卫生健康委细化项目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推进落实项目任务。

(二)县卫生健康委结合实际,有重点、有计划地培育面向大众、方便可及、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的普惠托育机构。

(三)县卫生健康委对所辖新建(改扩建)托育机构及托位数进行核实和汇总,确认无误后报市卫生健康委,作为下年度奖补依据。

七、项目管理

加强幼儿托育项目进度跟踪,定期了解进展,指导解决问题,完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分工,加强托育机构的服务监管,促进辖区内各类托育机构规范发展。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托育服务工作,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精心 实施,将幼儿托育项目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建立完善部门联 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协同,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 稳妥有序推进工作开展。

(二)加强政策支持。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通过 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 扶持社会力量和用人单位兴办普惠托育机构。深入推进支持 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 投资资金支持,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带动和地方政 府引导作用,大力营造有利于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环境。

(三)加强督查指导。要加强对托育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强对幼儿托育项目的工作指导,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及时总结成绩和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推进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县级将加强调研与督导,组织培训与交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与做法,提升托育服务整体水平。

 

 

 

 

 

 

 

 

 

 

 

 

 

 

青阳县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

实施方案

 

为提高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逐步建立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合作、行业支持、社会参与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结合我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2022年完成400035-64岁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完成1000例乳腺癌检查。

(二)不断扩大“两癌”检查覆盖范围和覆盖人数,逐步提高“两癌”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二、实施范围

在全县11个乡镇开展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优先考虑纳入低保的人员原则上2021年已安排筛查的对象在2022年度不再重复检查。

三、实施内容

(一)宫颈癌筛查

1.妇科检查。对服务对象开展询问病史、外阴及阴道检查、盆腔阴道分泌物

2、宫颈癌初筛。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片、阅片以及采用子宫颈/阴道细胞学TBS报告系统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初筛结果正常者不再进行下一步筛查,原则上每三年筛查一次。

3.阴道镜筛查。对初筛结果为可疑或异常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筛查。阴道镜筛查结果正常者不再进行下一步筛查。

4.组织病理学筛查。对阴道镜筛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筛查。

(二)乳腺癌筛查

1.初筛筛查。对服务对象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筛查,乳腺彩超筛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报告和数据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类)。分类结果为1类或2类者,原则上每2到3年筛查一次;0类或3者,进行乳腺X线筛查4类或5类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X线筛查及组织病理学检查。对乳腺X线筛查BI-RADS分类结果为1类或2类者,遵医嘱定期复查;结果为0类或3者,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或其他进一步检查;结果为4类或5进行活检及组织病理学检查

(三)筛查异常/可疑病例管理

各筛查机构设专人负责详细收集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完善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随访登记表,随访人员要按照随访登记表加强异常/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督促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治,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四、资金保障

1.经费来源。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分担,资金可用于开展项目工作的相关检查、检测、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宣传动员、质量控制、人员随访等,不足部分县级财政统筹安排,以保障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2.经费标准。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财政补助标准人均104元(其中县级财政配套55元),乳腺癌筛查财政补助标准人均79元。

3.经费核拨。资金额度根据当年筛查指标任务量和补助标准核拨。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筛查任务数和服务项目,经费自筹。

4.经费管理。要统筹使用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对出现资金配套、拨付不到位,或管理不善导致工作不落实的,责令改正。对于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项目管理

(一)加强组织管理。成立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妇女“两癌”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制定项目管理方案,落实有关经费,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开展人员培训,对项目监督管理,每年年底上报相关项目进展情况。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组织实施两癌筛查工作。各乡镇要成立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做好本乡镇“两癌”筛查工作组织、宣传、发动、协调和监督管理,确保本乡镇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明确相关职责。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开展绩效评价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审核拨付。

县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办公室(县妇计中心)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流程技术规范及标准、制作印刷健康教育宣传材料、提供咨询和“两癌”检查技术服务组织专家进行督导检查、同时负责资料收集统计分析、信息报送及反馈等。

(三)承担“两癌”检查任务的机构。根据我县医疗机构的资质、仪器设备和诊治能力,结合实际,确定县人民医院及县中医医院为我县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单位,并根据医共体区域划分检查任务(县医院负责庙前镇、陵阳镇、蓉城镇、杨田镇、杜村乡;县中医院负责木镇镇、丁桥镇、新河镇、朱备镇、酉华镇、乔木乡)。

(四)建立摸底调查制度。开展查前,各乡镇要组织精干力量,根据下达任务数及低保户优先原则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有计划的进行摸底调查确定本年度筛查对象,并填写摸底筛查登记花名册。对符合条件的妇女,要积极动员其接受检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要充分掌握应检人群的流动性,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筛查,确保按时完成指标任务。

(五)强化实验室管理。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检验室要配备与承担检查任务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和合格的检验人员,要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检测操作流程和结果报告,严格实验室质量控制,保障工作顺畅运转,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单并反馈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六)建立随访登记制度。随访医院要建立随访情况登记册,详细收集检查人群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等信息,督促随访对象尽早接受检查。

“两癌”检查工作流程

    1、人群选择:乡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登记辖区内符合检查条件的适龄妇女,并动员其接受检查,签署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同时开展两癌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组织安排受检对象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2、检查流程

1)延续宫颈癌检查流程

乡镇卫健办安排人员负责对宫颈癌受检妇女进行摸底并填写登记花名册,电子版及盖章签字纸质版分别报县妇计中心项目实施医疗机构。

县医院及县中医院专科医师填写个案登记表,对受检妇女进行妇科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出具TBS描述性报告,并填写宫颈细胞学检查表格对检查出的可疑或异常病例进行登记,并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同时将检查结果报告反馈到县妇计中心及受检对象所在乡镇,各乡镇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受检对象,并通知可疑和阳性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阴道镜检查。

ƒ县医院、县中医院负责对初筛结果为可疑或异常者提供阴道镜筛查,对阴道镜检查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并将阴道镜和病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同时将检查结果报告反馈至县妇计中心及受检对象所在乡镇,各乡镇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内受检对象,并督促患者进一步确诊治疗。

④县医院、县中医院对可疑或确诊患者进行追访,并将追访结果登记在个案登记表内。

2)乳腺癌检查流程

乡镇卫健办安排人员负责对乳腺癌受检者进行摸底并填写登记花名册,电子版及盖章签字纸质版分别报县妇计中心项目实施医疗机构。

由县医院、中医院专科医师填写个案登记表,对受检妇女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记录乳腺大小、硬度和有无包块,特别应注意乳腺出现的一些不被重视的轻微异常症状和体征,由检诊医师填写乳腺临床检查表,超声医生负责填写《超声检查诊断报告书》,同时将诊断报告反馈到县妇计中心及受检对象所在乡镇,各乡镇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辖区受检对象,并通知辖区可疑或异常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乳腺钼靶X线检查,筛查机构对钼靶X线检查可疑或异常进行活组织病理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并督促确诊患者进一步治疗。

  ƒ县医院、县中医院负责对可疑或确诊患者的检查、诊断和治疗情况进行追访,并将追访结果记录在个案登记表内。

)信息收集和管理。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任务县医院及县中医院应妥善保存检查资料及分年度统一归档已结案资料,并做好保密工作,将“两癌”检查的相关数据按季度报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做好确诊对象与健康脱贫政策的宣传和对接,跟踪做好治疗登记与上报工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按季度按要求上报筛查信息给省市级妇幼保健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乡镇,县医院,中医院,县妇计中心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确保相关报表的及时报送及信息数据、检查结果的及时反馈。

)质量控制县专家技术指导组定期对辖区内承担“两癌”检查任务的相关机构进行质控。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对检查质量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加强督导检查,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对“两癌”免费筛查的意义及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积极主动、自愿参与。

(三)规范项目实施。要因地制宜制定合理的项目工作流程,定期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组织临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专业技术队伍,确保筛查质量;建立咨询、筛查及随访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数据真实准确。

 

附件:1调整青阳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技术专家组成员

2、2022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任务指导数

 

 

 

 

 

 

 

附件1

 

调整青阳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及技术专家组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吴蓓蓓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陈文斌    卫生健康委主任

 员: 刘来胜    县财政局副局长

 宁慧敏    县妇联副主席

宋雪梅    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尹宗旺    县人民医院院长

洪安      县中医院院长

         孙建华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宋雪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技术专家组名单

      组长:  孙建华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 陆文川  县人民医院工会主席

              章启军  县中医院副院长

        员:宁冬霞  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

              官继承  县中医院妇产科主任

              朱玲 县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        

余红国  县中医院乳腺外科主任

陆徐安  县人民医院病理科主任

              盛景萍   县中医院病理科主任

              夏利民  县人民医院B超室主任

徐波    县中医院B超室主任

施学林  县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

刘成才  县中医院检验室主任

崩兴云  县人民医院放射科主任

宁旦新  县中医院放射科主任

              高桂贞  县妇计中心项目负责人

 

 

 

 

 

 

 

 

 

 

 

 

 

 

 

附件2:

  2022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任务指导数

 

单位

宫颈癌筛查任务分配

乳腺癌筛查任务分配

筛查机构

蓉城

750

225

县人民医院

木镇

450

105

县中医医院

庙前

390

85

县人民医院

杨田

340

70

县人民医院

朱备

180

75

县中医医院

新河

330

95

县中医医院

丁桥

340

30

县中医医院

酉华

260

60

县中医医院

乔木

200

45

县中医医院

陵阳

410

110

县人民医院

杜村

350

100

县人民医院

青阳(合计)

4000

1000

 


青阳县老年人门诊就医便民服务

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老年人门诊就医过程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不

断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体验,继续深化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2022年池州市老年人门诊就医便民服务实施方案》(池卫健〔2022〕30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落实《关于切实做好老年人就医便利服务工作的通知》

(皖卫传〔2020〕377 号)《关于印发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医秘〔2021〕198 号)和《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皖卫老龄秘〔2021〕73 号)有关要求,有效解决老年人在门诊就医服务中遇到的困难,使老年人在门诊就医中能够享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推动全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通过设立老年人快速预检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服务流程、安排专人提供导医服务等,使老年人在门诊就医中能够享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积极建设老年友好社会。

二、实施范围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蓉城镇卫生院,各民营医院。

三、实施内容

(一)设立老年人快速预检通道

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优化老年人就医的预检流程,在

入口处设立老年人通道,安排志愿者或社会工作者等人员开展就医“智慧助老”服务,指导老年人查询健康码;通过人工填写登记表等方式协助无 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完成流行病学调查,缩短老年人在院区外等候时间,确保老年人能够顺利就医。

(二)协助老年人门诊挂号服务

预留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组织志愿者、社会工作者为老年人提供现场挂号服务。对通过预约挂号就医的老年人提供现场取号等帮助,协助老年人利用智能设备获取检查结果,引导老年人正确选择就诊科室,保证老年人门诊顺利就医。

(三)优化老年人就医服务流程

设立老年人优先就医窗口,建立挂号、就医“绿色通道”,

组织志愿者在为老年人保留的挂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等

人工服务窗口提供协助。组织志愿者在门诊设立老年人综合

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咨询、助老器具借用等志愿服务。

(四)安排专人提供导医服务

安排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导医服务。在预检分诊、自助机、挂号窗口、交费窗口、综合服务点、投诉受理中心等老年人就医容易发生不便的节点提供引导和必要的帮助。

四、资金保障

根据省财政厅《2022年民生工程资金筹措方案》,老年

人门诊就医便民服务项目每个志愿者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2022年我县志愿者任务70名,需要资金84万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便利老年人就医的相关工作,积极做好志愿服务的各项工作;要结合医疗机构具体情况,制定志愿服务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保证便民服务在改善老年人门诊就医中顺利进行。

(二)及时跟踪评估,持续优化改善。各级医疗机构要

加强老年人满意度监测、分析和持续改进志愿服务闭环管

理流程,及时发现影响老年人门诊便利就医问题,创新服务

理念,使便民服务在老年人门诊就医过程中不断改进。

(三)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县卫健委将会同民生办等部门加强门诊志愿服务的指导和检查,跟踪分析本地相关政策措施实施进展及成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志愿者的管理,不断提升便民服务质量,确保便民服务在改善老年人门诊就医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安排专人经办,做好资料收集。各医疗机构要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抓好老年人门诊就医便民服务民生工程项目,明确责任目标,制定具体措施,安排专人经办,按时报送数据到县卫健委老龄健康科(每月28号前报送2022年民生工程进展表和总体进展、存在问题及建议),并做好服务登记、台账收集等工作。

 

1、2022 年全县老年人门诊就医便民服务任务分配表

     2、2022年老年人门诊就医志愿服务民生工程进展表

 

 

 

 

 

 

 

 

 

 

 

 

 

 

 

 

 

 

 

件:1

 

2022年全县老年人门诊就医便民服务任务分配表

 

全县目标任务

老年门友善医疗机构

为老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数(人)

青阳县人民医院

25

青阳县中医医院

25

青阳康平骨科医院

2

青阳义龙康平医院

2

青阳中山医院

2

九华护理院

2

青阳博爱医院

2

青阳福康精神专科医院

2

蓉城镇卫生院(蓉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

合计

70

 

 

 

 

 

 

 

 


件:2           

2022年老年人门诊就医志愿服务民生工程进展表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医疗机构

目标任务(人)

聘用志愿者人数/人

志愿服务总人数/人

其中服务老年人数/人

备注

 青阳县人民医院

25

 

 

 

 

 青阳县中医医院

25

 

 

 

 

 青阳康平骨科医院

2

 

 

 

 

 青阳城西医院

2

 

 

 

 

 青阳义龙康复医院

2

 

 

 

 

 青阳中山医院

2

 

 

 

 

 九华护理院

2

 

 

 

 

青阳博爱医院

2

 

 

 

 

青阳福康精神专科医院

2

 

 

 

 

 蓉城镇卫生院

6

 

 

 

 

 合计

70

 

 

 

 

备注:每月28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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