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日期:2024-04-1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直属机构:
现将池州市司法局、池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 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开展相关活动,并于4月16日前将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情况报县法宣办,联系人:张宣;联系电话:2570505;邮箱:406785347qq.com。
青阳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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