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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税务登记的核准
阅读次数:
77
作者:SysAdmin
信息来源:青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2-03-31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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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5、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各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8、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身份证及办税人员会计证复印件;
9、税务登记申请表(所有复印件要加盖单位公章,并注上“与原件一致”)
办事程序:
1.受理;
2.审查;
3.核准;
4.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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