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杏花村街道长岗社区医疗垃圾处理厂臭味很大,焚烧垃圾,产生大量黑烟。”在收到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查组环保投诉转办件后,5月4日,市、区环保局对我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有关情况进行调查。
“我们立即组织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贵池区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陈志勇说。据他介绍,因焚烧炉、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损坏,该中心自5月1日起已全面停产;对周边1公里范围进行了巡查,均未发现垃圾焚烧的痕迹;医疗废物暂存库处于密闭状态(微负压),暂存库内气体不会外逸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现场检查时,在暂存库周边未闻到恶臭气体。
同时,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市、区环保部门高度重视,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市环保局已下达环境监察意见,责令该企业于10月1日前恢复设备、废气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过渡期间将医疗废物转移至邻近有资质的处置中心处置,并按规范要求妥善转移。”陈志勇说。同时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将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督促该企业尽快整改,并做好过渡期间的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等相关台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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