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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市级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区示范点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池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0-31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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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政公办函〔2021〕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市级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区和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池政公办函〔2021〕22号)要求,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强化制度保障,优化工作流程,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府效能、打造阳关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切实发挥政务公开示范引领作用,通过自主申报、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环节,经池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决定,授予东至县人民政府为市级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区、殷汇镇人民政府等7家单位为市级基层政务公开示范点(名单附后)。希望示范单位持续提升建设标准,释放先行引领效应,为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花规范化工作水平提高积累有益经验。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借鉴示范单位好的做法,比学赶超,着力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深化落实“三优池州”建设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附件:市级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区示范点名单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

市级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区示范点名单

一、市级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区

东直县人民政府

二、市级基层政务公开示范点

贵池区殷汇镇人民政府、贵池区涓桥镇人民政府、东至县胜利镇人民政府、东至县泥溪镇人民政府、青阳县庙前镇人民政府、青阳县杨田镇人民政府、石台县仁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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