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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2454/202303-00027 组配分类: 随父入户
发布机构: 青阳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随父入户业务办理指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3-2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随父入户业务办理指南

阅读次数: 来源:青阳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3-24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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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开领域 公开事项 受理部门 办理依据 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编码) 一级事项(编码) 二级事项  (编码)
2 户籍管理
122000000
出生登记
122001000
随父入户
122001002
全县任一户籍派出所或户政大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皖公通〔2021〕20号)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向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申请—受理—办结 1、婴儿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现场办结 免费


办理地点: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东河路12号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公安类综合窗口,青阳县公安局各户籍业务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41日至10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春秋冬季(11日至331,11112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7:30。

咨询电话:0566-5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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