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2003291632G/202009-00089 | 组配分类: | 相关规章制度 |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 名称: | 庙前镇敬老院消防安全相关制度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9-20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规定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
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一、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用,不得擅离职务,做好检查、操作等任务。
二、熟悉本院采用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三、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应直接拨119向消防队报警,不得迟报或不报,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四、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五、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其他部门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本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二、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三、按照规定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
四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五、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初期火灾。
防火巡查、检查规定
为使单位防火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检查实效,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度本规定。
一、实行每日巡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各岗位自查与重点部位抽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应至少每两小时进行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由后勤保障部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防火巡查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和后勤保障部负责人在记录上签名。
四、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五、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归口管理部门或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燃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防火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六、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措施,限期完成。
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杜绝火灾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每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每半年对每名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三、宣传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和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四、下列人员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重点部位、重点工种人员。
第三项人员应持证上岗。
五、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一、为强化对本院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确保应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根据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中的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等。
三、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安全疏散设施。
四、我院必须购置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火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等合格的疏散设施。
五、各部门负责管理辖区内的安全疏散设施,并遵守以下规定:
1、禁止在疏散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设备、安装栅栏等,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2、在营业、工作等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
3、对常闭型防火门开启后,应随手关闭;
4、不得随意遮挡挪动、试验应急灯及疏散指示标志;
5、不得随意操作防火卷帘等设施。
六、安全疏散设施应作为防火检(巡)查的重要内容。
七、每日、部门应每周对辖区的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巡查,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的在位情况,防火门的关闭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八、我院应每月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抽查),对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灯、防火卷帘的功能进行试验,发现问题按程序督促整改,保证疏散设施完整好用。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为加强我院消防控制室的管理,确保消防设施的良好运转及其功能的充分发挥,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固定的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且每班不少于2人、每班连续工作不超过12小时。
三、值班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
2、热爱本职、忠于职守,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3、应在上岗前经过专门培训,熟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原理和操作规程,并经过公安消防机构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施的监视和运用,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日常检查和操作等工作;
2、熟悉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
3、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及时报告火警;
4、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经常检查,定期做好系统功能试验,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5、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6、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应按如下程序进行处置:
1、应立即携带对讲机、插孔电话等通讯工具,迅速到达报警地点确认;
2、如果未发生火情,应查明报警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并认真作好记录;
3、如确有火灾发生,应立即用通讯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同时利用现场灭火器扑救;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根据火灾情况启动有关消防设备,通知有关人员到场灭火,报告单位值班领导,并拨“119”向消防队报警;
5、情况处理完毕后,恢复各种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状态。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七、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会客,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控制室。
八、未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同意,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系统。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主要指自动喷水、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系统等)的维护管理:
1、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单位应及时选择维修保养企业,与之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
2、应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列入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3、后勤保障部每日应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同时做好记录。
4、后勤保障部应定期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记录。
5、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对探测器进行清洗。
三、小型灭火器材(主要指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维护管理:
1、严禁购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灭火器材。对购置的器材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帐,并报后勤保障部备案。
2、后勤保障部根据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火器材进行合理布置,并登记造册。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4、各部门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5、后勤保障部每半年对所有的小型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对缺少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对锈蚀严重、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的灭火器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对联责部门进行经济考核。
7、因扑救本单位或友邻单位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后勤保障部,补充灭火器材。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为有效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后勤保障部或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后勤保障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进行整改。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七、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单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二、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各职工为成员的用火、用电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我院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三、我院、部门、楼层应将用火、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
四、动火、电气作业执行人需经消防培训和其它专业培训合格,做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动火、电气作业。
五、任何个人在我院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作业。
六、动火作业应由动火部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并向动火执行人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当动火间断或终结时,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七、电气防火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电气线路的敷设、导线直径及连接绝缘程序是否符合电气技术规范,是否有乱拉临时线路的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松动;
6、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八、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局《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九、每半年应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
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院内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根据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学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严禁擅自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商场辖区内任何场所。
二、确因本我院组织、安排的生产、经营、维修安装等所需易燃易爆物品(如:液化气、酒精、汽油、氧气、氢气、摩斯、指甲油、赛璐珞、打火机丁烷气等)。必须事先制定相应防火制度报后勤保障部(安全)备案,指定专人监护管理、落实防火措施。
三、在易燃易爆物品的移动、使用、经营、存储等过程中,必须按安全规程操作。
四、商场内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必须符合《易燃易爆消防安全储存管理规定》的规定,并有专人管理。
五、商场内改造施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需派专人管理,做好现场安全防范措施,且施工所用的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商场过夜。
六、对我院储存、运输、经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本院义务消防队组织建设,提高义务消防队的火灾处置能力,制定本规定。
二、敬老院成立义务消防队。
三、义务消防队设队长1人,副队长1人,由负责人担任。
四、义务消防队队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及单位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领导工作;
2、组织制定本我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本我院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演练;
3、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4、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检查、熟悉辖区的消防安全设施情况;
5、发生火灾后,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引导火灾现场群众逃生和进行火灾扑救等工作,事后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火灾调查。
五、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应小于部门总人数的30%,重点部位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应小于其总人数70%。
六、义务消防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初中以上文体程度,身体素质良好,年龄一般在18周岁至50周岁之间;
2、热爱消防工作,忠于职守,具有较高的工作责任感;
3、思想觉悟高,有上进心,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七、义务消防队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单位消防管理制度;
2、向员工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3、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施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4、在扑救火灾中应服从指挥,坚守岗位。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为有效落实、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我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负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组职责如下;
1、防火检查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宣传和消防知识普及工作,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2、灭火行动组负责扑救火灾,平时要熟悉本我院的消防设施和水源情况;
3、通讯联络组负责火灾报警、火场联络、接应消防车等任务;
4、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火场内人员的安全疏散,并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和重要物资;
5、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火场安全警卫工作,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防止物资丢失,并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演练后应填写记录。
四、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燃气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我院消防工作职能部门每月召集电工对燃气和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二、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松动;
6、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四、每半年应找专业部门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出具测试报告。
消防工作考评和奖惩规定
一、为表彰先进、惩处违章,强化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每年底,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全年的消防工作进行综合考核,由后勤保障部具体负责实施。
三、后勤保障部负责制定《消防工作考核细则》。
四、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防火检查(巡查)的开展情况;
3、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4、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
5、动用明火的消防管理情况;
6、消防器材、安全疏散设施的维护管理情况;
7、遵守消防法规情况;
8、火灾事故情况等。
五、我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经济奖励或处罚数额,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批准后,奖励或处罚相关部门及个人。
六、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对有下列先进事迹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
2、模范执行消防法规、制度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在预防火灾、制止违章方面,事迹突出的;
3、发现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避免火灾发生,表现突出的;
4、积极扑灭火灾,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消防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考核内容考核依据考核方法扣分标准实扣分扣分原因备注
1健全消防组织,完善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查阅资料资料每缺一项扣1分
2落实防火责任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查阅资料未签订防火责任书的扣2分;未确定防火部位扣一分。责任不清、责任不落实扣1分
3定期、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制度无检查记录的扣1分,隐患不按期整改或通知不返回职能部门的扣2分
4加强重点防火部位管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无重点防火部位登记的扣1分,无器材配置清单扣1分,无防火措施扣2分
5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培训,每年不少于二次每缺一项扣2分
6车间、班组应设兼职消防员无责任人扣2分
7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管理规定
8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畅通无阻
9不发生火灾事故每发生一次扣相关责任部门20-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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