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003291632G/202008-00013 | 组配分类: | 政府预算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庙前镇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8-2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9年,庙前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镇完成一般预算收入2446.67万元,占年初预算收入2400万元的101.94%,占上年实绩2367.75万元的103.33%。
上解支出872.99万元,较上年上解1021.74万元少上解148.75万元。(1)上解中央及省815.97万元,较上年上解842.39万元少上解26.42万元;(2)上解县收入32.69万元;(3)超基数分档集中24.34万元。
各项补助收入387.27万元,较上年补助收入421.76万元减少34.49万元。其中:
(1)体制补助70.83万元;
(2)结算补助77.77万元;
(3)专项补助215.24万元;
(4)超实绩奖励23.43万元。
按县乡财政体制结算,一般预算可用财力1960.95万元,较上年可用财力1789.68万元增加171.27万元。
一般预算支出1960.95万元,占上年支出实绩1789.68万元的109.57%,增支171.2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2.46万元,占年初预算支出1050万元的82.14%;其中:
①政府及相关机构事务715.59万元,占年初预算支出936.54万元的76.41%;
②财政事务27.5万元,占年初预算支出29.5万元的93.22%;
③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119.37万元,占年初预算支出120万元的99.48%。
(2)文化广播支出11.85万元,占年初预算支出15万元的79%;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71万元,占年初预算支出250万元的123.48%,其中:
①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37.28万元,占年初预算支出40万元的93.2%;
②抚恤及生活补助196.97万元,占年初预算支出160万元的123.11%;
③农村社会救济74.46万元,占年初预算支出50万元的148.92%;
(4)医疗卫生12.84万元,占年初预算支出20万元的64.2%;
(5)农林水事务148.99万元,占年初预算支出150万元的99.33%;其中:
①农业林业事业机构支出34.49万元;
②村级组织补助支出114.5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33.82万元,占年初预算支出30万元的112.73%;
(7)城乡社区公共设582.28万元,占年初预算支出500万元的1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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