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MB1682330U/202008-00036 | 组配分类: | 河湖长制工作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我县多措并举加强汛期河道采砂管理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8-2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针对汛期河道砂石资源丰富,私挖乱采河砂现象日趋增多的情况,县农水局一手抓灾后项目编制和水毁修复,一手抓汛期河道采砂管理,结合河道采砂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河道采砂行为,切实保障河势稳定、保障河道生态环境和汛期河道行洪安全。
一是压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将河湖长制与采砂管理责任制有机结合,落实各级河长湖长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将河道采砂管理成效纳入河湖长制考核体系,推动各级河湖长按照巡河制度要求定期开展巡河巡湖,做到河道非法采砂问题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巡查。完善河道采砂监督巡查制度,结合河湖“清四乱”,强化监督巡查,坚持日常执法与重点打击相结合,适时开展“清河”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问题多发区域和重点时段的巡查频次,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姿态保持对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充分利用河湖长制平台,加强与县公安、地方海事、科技经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协调联动,合力开展执法打击,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形成强大攻势和威慑力。先后与县治砂办、陵阳派出所等单位查处河道非法采砂案件2起。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作用,通过宣传海报、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大河道采砂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河湖保护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入汛以来,县农水局共出动执法车辆80余次,执法巡查人员300余人次,查处河道涉砂案件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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