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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522695H/202006-00046 组配分类: 预警提示信息
发布机构: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转发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 青安办函〔2020〕20号
成文日期: 2020-06-19 发布日期: 2020-06-19
生效日期: 2020-06-19 废止日期:

转发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6-19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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