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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青阳县庙前镇人民政府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1-2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青阳县庙前镇人民政府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来源:青阳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1-20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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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48

44.32

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公务接待费

40.00

36.6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

7.66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

7.66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庙前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44.32万元,完成预算的92.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党的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以及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支出。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庙前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66万元,占82.7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66万元,占17.28%。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支出36.66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4万元,下降1.08%,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标准和次数,减少支出。主要是用于上级部门来庙前调研考察检查各项工作,外来客商来庙前调研考察投资环境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66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15万元,下降1.92%,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用车出行次数,不该用公车的时候绝不用公车,减少支出。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公务活动。2018年末,青阳县庙前镇人民政府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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