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291624/201607-00074 | 组配分类: | 政府预算 |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木镇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
| 名称: | 关于木镇镇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6-07-27 | |
| 生效日期: | 2016-07-27 | 废止日期: |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镇人民同心协力,牢牢把握发展工业经济的主线,各项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财政收入虽较上年出现一定幅度减收,但可用财力并没有相应减少。在支出方面,本着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积极运筹资金,合理安排支出,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一)2015年全镇财政收入累计完成6498.39万元,比上年实绩7338.29万元减少11.4%,减收839.9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998.92万元,比上年实绩4163.02万元减少3.9%,减收164.1万元;上划中央及省收入完成2499.47万元,比上年实绩3175.27万元减少21.3%,减收675.8万元。
分部门完成情况是:国税部门完成3869.58万元,比上年实绩4652.41万元减少16.8%,减收782.83万元,地税部门完成2628.8万元,比上年实绩2685.88万元减少2.1%,减收57.08万元。
(二)2015年全镇财政总支出398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1.08万元,占总支出的15.3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43万元,占总支出的1.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59万元,占总支出的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04万元,占总支出的0.26%;城乡社区支出456.63万元,占总支出的69.71%;农林水支出237.78万元,占总支出的4.2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949.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91万元,占总支出的0.72%。
(三)财政收支平衡。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5年全年可用资金为3569.89万元,上级财政各项补助419.01万元,本年财政总支出3988.9万元,收入和支出相平衡,没有结余。
(四)2015年,在全国宏观经济下行的压力下,我镇财政收入较上年出现了11%的减收,但可用财力并没有相应减少,有力地保障了镇村两级的正常运转。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镇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镇人民政府对财税部门及广大纳税人一年来对镇财政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着诸多困难和薄弱环节,一是经济总量还不够大,财源培植力度还不够,缺少大企业骨干税源支撑,近三年来,税收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直没有增加;二是财政收入结构不尽合理,实际可用财力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偏低;三是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资金平衡压力仍未得到有效缓解,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同时也恳请各位代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财政工作给予一如既往地理解和支持。
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我们将继续实行积极稳妥的财政政策,以“做大财政总量、提高财政质量、增强财政平衡能力”作为2016年财政工作指导思想;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理财原则,切实做到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努力实现2016年的财政工作目标。按照这一指导思想,结合我镇“十三五”规划和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初步安排财政收支预算计划如下:
(一)财政收入
2016年财政收入预算7000万元(不含上划省级收入),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实绩增长9.7%,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350万元,占总收入的62%,比上年实绩增长9.1%,上划中央及省收入2550万元,占总收入的38%,比上年实绩增长7.1%。分部门为:国税部门收入预算425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1.7%;地税部门收入预算275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6.7%。
(二)财政支出
按照我县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6年我镇财政可用资金为4150万元(不含专项支出),与支出预算4150万元相比,当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支出构成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0万元(其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经费13.2万元,比上年增加10%,武装工作经费18万元, 专职消防队年度运行保障经费及队员人员经费55万元),比上年增长2%,占总支出的22.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万元,比上年增长10%,占总支出的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万元,比上年增长20%,占总支出的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107万元,比上年增长42.7%(其中:计划生育服务支出95万元,比上年增长15%),占总支出的2.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00万元,比上年增长9.5%,占总支出的12%;农林水事务支出272万元,比上年增长14%,占总支出的6.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92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占总支出的46.3%;住房保障支出42万元,比上年增长20%,占总支出的1%。
(三)按照以上支出功能科目,镇财政将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安排重点项目支出:
1、民生工程配套资金90万元。
2、镇本级安排村级“一事一议”及农村基础设施补助30万元。
3、村级道路养护专项基金20万元。
4、美丽乡村建设资金50万元。
5、招商引资专项经费60万元。
6、集镇改造升级资金100万元。
7、债务准备金400万元,用于债务还本付息。
8、公租房配套资金100万元。
9、工业提速增效奖扶资金50万元。
10、农业产业化发展奖扶资金10万元。
三、努力完成2016年预算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完成好今年的财税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新时期美丽乡村及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虽然2015年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2016年财政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收支矛盾比较突出,要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中确立的财政收支任务压力巨大。为确保完成当年财政预算任务,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促进经济结构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一要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在结构调整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园区产业集群的核心竞争力。二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实施财政扶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和持续发展。三要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四要进一步加大集镇建设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
(二)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支持工业发展,改造提升我镇传统优势工业产业,继续抓好工业园区建设,培植后续财源。要围绕镇党委镇政府“十三五”工作规划和经济发展战略,坚持发展不动摇,牢固树立“工业兴镇”意识,发展镇域经济,提高财政贡献率。
(三)加强税收征管,增加财政收入。一要完善征管机制,着力营造良好的税收征管氛围;二要加强收入征管环节的管理,即盯住收入重点,抓住收入亮点,开拓新的增长点;三要加强财政运行情况的分析,合理调度,确保均衡入库;四是围绕全年收入任务,细化征管,挖掘收入增收潜力,强化社会综合治税,有效堵塞税收漏洞,确保应收尽收。
(四)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较大的财政支出力度,加大民生投入,向基层和困难群体倾斜,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优化投资结构,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增强对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让广大群众切实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