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91720/201804-00008 | 组配分类: | 政府决算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新河镇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8-04-26 | |
生效日期: | 2018-04-26 | 废止日期: |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全镇财政收入完成5344.91万元。
部门完成情况:国税完成 3371.54万元,地税完成1973.37万元。
全年财政支出2922.2万元,具体分项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75万元(其中,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支出10万元、综治维稳经费20万元),占总支出的9.5%。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87万元,占总支出的0.3%。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77万元,占总支出的7.8%。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81万元,占总支出的0.7%。
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00万元,占总支出的34.2%。
6.农林水事务支出118.53万元,占总支出的4.1%。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243.38万元,占总支出的42.5%。
8.住房保障支出25.09万元,占总支出0.9%。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结算后当年一般预算收入2922.2万元,当年一般预算支出 2922.2万元,收支相抵,财政收支基本平衡。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镇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深化财税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一)财政收入
财政收入力争完成61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14.1%。分征管部门:
1、国税4045万元,占总收入的66.3%。
2、地税2055万元,占总收入的33.7%。
(二)财政支出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8年我镇财政可用资金为3343万元,当年计划总支出3343万元。收支相比,当年财政收支基本平衡,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其构成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8万元(其中,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支出10万元、综治维稳经费20万元),占总支出的23.9%。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万元,占总支出的0.2%。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万元,占总支出的8.1%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4万元,占总支出的3.1%。
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10万元,占总支出的30.2%。
6.农林水事务支出90万元,占总支出的2.7%。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040万元,占总支出的 31.1%。
8.住房保障支出25万元,占总支出0.7%。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结算后当年一般预算收入3343万元,当年一般预算支出 3343万元,收支相抵,财政收支基本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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