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003291392M/202109-00012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名称: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内资项目)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事项名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内资项目)
二、提供服务的部门:青阳县发改委
三、服务类型:其他
四、服务依据: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号令)
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发改投资规[2017]6号)
五、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规规定,经核准登记或批准成立的企业。
2.项目申请材料合法有效。
3.项目不属于国务院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和《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中的项目。
4.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青阳县总体规划,不属于青阳县负面清单范围。
六、申报材料:
1.项目基本信息
2.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真实性承诺
七、办事流程: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栏目(http://tzxm.ahzwfw.gov.cn/),填报企业投资项目信息登记表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
2.办结:备案单位审核通过后,形成项目备案表。申请人可自行下载打印项目备案表。
八、法定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九、承诺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和标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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