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003291392M/202109-00011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名称: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外资项目)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事项名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外资项目)
二、提供服务的部门:青阳县发改委
三、服务类型:其他
四、服务依据:
1.《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2号)
2.《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令2017年第4号)
3.《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令2020年第38号)
4.《安徽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皖发改投资规〔2017〕6号)
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皖政〔2017〕49号)
五、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规规定,经核准登记或批准成立的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
2.项目申请材料合法有效。
3.项目必须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4.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青阳县总体规划,不属于青阳县负面清单范围。
六、申报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
2.投资方基本情况
3.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
4.中外投资各方投资意向书
5.增资、并购项目公司董事会决议
七、办事流程: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栏目(http://tzxm.ahzwfw.gov.cn/),填报企业投资项目信息登记表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
2.办结:备案单位审核通过后,出具备案表;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并告知项目申报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八、法定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九、承诺办理期限:
7个工作日
十、收费依据和标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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