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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0926655E/202603-00014 组配分类: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发布机构: 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青阳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补助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3-2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青阳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补助公示

来源: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3-24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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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阳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主体申报、乡(镇)审核、县级验收,拟对实施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示范主体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亩30元。公示期自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青阳县农业农村局,电话:5021635。

附件:青阳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补助公示表

 

 

 

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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