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23MB0818400J/202603-00011 | 组配分类: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意见 |
| 名称: | 关于合肥至池州铁路青阳境内涉河桥梁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专项设计的审查意见 | 文号: | 青水函〔2026〕2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6-03-17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皖赣铁路安徽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查合肥至池州铁路青阳境内涉河桥梁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专项设计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国家水法律法规、《安徽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拟建合池铁路跨九华河桥梁位于青阳县蓉城镇,桥址距离下游池黄高铁约330m,距离上游G318约550m。拟建铁路于 DK109+086.55(桥墩编号1#)—DK109+232.25(桥墩编号4#)跨越九华河,桥梁轴线与河道交角约60°,桥梁孔跨布置为 40+64+40m连续梁。桥梁设计防洪标准100年一遇。桥址处两岸无堤防,主跨一孔跨越主河槽,河道管理范围内布置2个桥墩位于河道左岸滩地,3#墩位于右岸迎水坡。
拟建铁路于青阳县蓉城镇跨越五里冲水库,线路跨越水库右岸库区,线路中心距大坝最近处位于右坝肩溢洪道外侧约16m。拟建铁路于DK116+877.45(桥墩编号12#)—DK116+975.55(桥墩编号15#)跨越五里冲水库右岸库区,桥梁孔跨布置为3×32m简支梁。大桥13#和14#墩位于库区水域内。
二、工程措施
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主要包括河道疏浚、岸坡防护、新建防汛道路、水库清淤等,具体内容为:
(一)跨九华河桥梁
1、河道疏浚。补偿范围为桥址处上下游各50m,共100m。补偿控制高程为河道设计河底高程16.00m,河道底宽考虑补偿断面拓宽至整个桥孔切滩宽度15m,补偿断面15㎡,疏浚底宽40m。
2、岸坡防护。岸坡护砌范围同切滩范围,桥址处上下游各50m,共100m。河道左右两岸新建挡墙护岸高度1m,砌石挡墙墙趾前方3m范围采用抛石固脚。挡墙顶以上采用生态联锁块护坡,左岸顶部护砌至滩面18.85m,右岸顶部护砌至20.7m,边坡比不陡于1:2,厚度12cm,下设100mm 瓜子片垫层。
3、新建防汛道路。范围为桥址上下游各50m,共100m。河道右岸新建4m宽沥青道路,路面高程20.7m,道路以外设缓坡与地面连接。道路两侧用素砼路缘石(750×300×120)收边。
(二)跨五里冲水库桥梁
拟建桥梁侵占库容22.3m³,本次采取疏浚措施对库容进行补偿,疏浚位置位于库岸淤积部分,疏浚面积约637㎡,疏浚土方量约503m³。
三、有关要求
(一)建议将施工期安排在非汛期,若跨汛期施工,应编制度汛方案,汛前报当地防汛主管部门,并落实汛期安全措施。汛期来临前清理河道及河道周边施工区一切临时建筑物、施工器材、拆除施工围堰等,以恢复河道正常行洪功能。
(二)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工期,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防洪影响处理工程施工、监理单位须具有相应水利资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须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三)施工之前应将施工方案及施工工期安排等报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完工后,建设单位应整理相关资料,组织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专项验收。
青阳县水利局
2026年3月17日
抄送:市水利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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