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23MB0818400J/202602-00007 | 组配分类: | 河道采砂管理 |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公告 |
| 名称: | 关于设立青阳县河道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的公告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6-02-11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根据《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和《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青阳县河道采砂禁采区禁采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县河道禁采期为全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全县河道禁采区为县域内所有河道。
三、青阳县境内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实行许可制度,严禁无证采砂。
四、禁采期间,除防汛应急抢险及河道整治工程外,禁止一切河道采砂活动。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在禁采期、禁采区非法采砂的,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包括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蓄洪区等)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取土和淘金等活动。
七、禁采区、禁采期内所有未经许可的采砂行为均属违法采砂行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青阳县水利局:0566—5031016
蓉城镇人民政府:0566-5110010
朱备镇人民政府:0566-5450002
新河镇人民政府:0566-5753202
杨田镇人民政府:0566-5480918
陵阳镇人民政府:0566-5812302
木镇镇人民政府:0566-5612201
酉华镇人民政府:0566-5739201
丁桥镇人民政府:0566-5666803
乔木乡人民政府:0566-5716020
庙前镇人民政府:0566-5512007
杜村乡人民政府:0566-5592103
青阳县水利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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