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农能函〔2022〕956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局党组会议研究,拟将安徽禾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丰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青阳县九华菌业有限公司等3家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增补为青阳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566-5021635
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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