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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7568263982/202512-00017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拟对池州富昌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2万套精密阀门及配件精加工技改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2-1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拟对池州富昌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2万套精密阀门及配件精加工技改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5-12-12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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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池州富昌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2万套精密阀门及配件精加工技改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电话:0566-5032632,传真:0566-5031765

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中心城2号楼4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1.2万套精密阀门及配件精加工技改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青阳新河镇镁铝及机电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

建设单位:池州富昌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池州富昌阀门制造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为安徽青阳新河镇镁铝及机电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拟投资10280万元,租赁园区标准化厂房8000㎡,购置数控立车、数控车床、加工中心、抛丸机、摇臂钻床、螺杆空压机、阀门刻字机等生产设备,以及超声波清洗机、光谱分析仪、拉伸试验机、万能角度尺等专用检测试验设备,建成精密阀门及配件加工生产线及喷涂生产线,配套供配电、给排水、环保、消防与安全、道路绿化亮化等公用辅助工程。建设完成后,形成年产1.2万套精密阀门及配件精加工的生产能力。

青阳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于2024年06月11日以青科工信技改〔2024〕20号文对池州富昌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2万套精密阀门及配件精加工技改提升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406-341723-07-02-28086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项目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至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调漆、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间密闭设置后经管道引至喷漆房配套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乙酸乙酯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中的限值要求。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新河镇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接管,送至新河镇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为试压及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该废水近期循环使用,更换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相关标准限值后,用于厂区绿化,远期待附近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生产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点;项目应避免夜间运输,以免对道路沿线居民造成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标准要求。一般固废做到分类收集,合理暂存,定期综合利用处理;项目厂区设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为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漆渣、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稀释剂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含油劳保用品(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等,按照规范要求设立危废库,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固废的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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