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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0818400J/202512-00002 组配分类: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青阳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意见
名称: 关于S40宁国至枞阳高速公路池州段青阳县青通河大桥施工钢栈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2-0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S40宁国至枞阳高速公路池州段青阳县青通河大桥施工钢栈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青阳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12-0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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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关于S40宁国至枞阳高速公路池州段青阳县青通河大桥施工钢栈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等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安徽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结合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审查意见如下:

一、S40青通河大桥位于青阳县蓉城镇百花村,距下游芙蓉大道桥约1.9km,距上游池黄高铁青通河大桥360m、待建S219谭家园大桥105m。其涉河建设方案业经青阳县水利局《关于S40宁国至枞阳高速公路池州段跨东河、黄泥河、青通河等10座桥梁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决定》(青水函〔2024〕40号)批复,其施工钢栈桥涉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施工钢栈桥位于S40青通河大桥上游3m,平行主桥布置,全长99.0m,梁底高程18.61m,标准跨径为12m,标准宽度为6m,加宽段为9m,桥面无纵坡,两端与两侧施工便道顺接,桥跨布置为(3+6+12+3+12*3+3+12*2+6+6)m,桥梁轴线与河道水流方向夹角为45°,桥墩轴线与河道水流方向平行。主要控制点坐标:左岸桥台中心X=3386889.924、Y=582097.753,右岸桥台中心X=3386850.858、Y=582188.941。

2、施工钢栈桥上部结构采用装配式桥面板,由工12纵梁、[10加劲肋、10mm花纹钢板组成,面板下采用工22横向分配梁(间距75cm布置)。分配梁下采用321型贝雷主梁,每断面布置3组6排贝雷梁,组间间距为(0.3m+0.9m+1.35m+0.9m+1.35m+0.9m+0.3m),采用90型支撑架横向链接,组与组之间采用L75抗风拉杆连接,贝雷梁下部采2根工45承重梁,钢栈桥基础采用φ630*10钢管桩作为基础,横向间距4.5m。

3、河道内桥墩在第一个枯水期完成基础及下部结构施工,在大桥下游两岸各用隧洞开挖石料临时填筑一段便道用于26#、27#桩基施工临时通行(两段便道下分别埋设一道φ2.0m圆管涵,每道长约20m),26#(4根桩基)、27#(4根桩基)分别用隧洞开挖石料填筑一道钻机施工平台,平台填筑时留足导流明渠(宽度17.5m),次年汛前挖除临时便道和施工平台。第二个枯水期钢箱梁架设时,按上述标准二次填筑临时便道和施工平台,并将两段便道填筑合龙,在下方埋设三道φ2.0m圆管涵,利用填筑平台停放吊车和搭设临时支墩。

4、在大桥下游两岸利用隧洞开挖石料临时各填筑一段便道,左、右岸长度分别为46m和50m,宽12m,高度3.0m。钢箱梁架设时,将第一个汛期汛前挖除的临时便道和施工平台按上述标准恢复,并将两段便道填筑合拢,用于搭设临时支架。

二、根据《关于S40宁国至枞阳高速公路池州段跨东河、黄泥河、青通河等10座桥梁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决定》(青水函〔2024〕40号)文件要求,我局邀请了相关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对S40宁国至枞阳高速公路池州段青阳县青通河大桥施工钢栈桥洪水影响进行了技术审查,经审查讨论,基本同意施工钢栈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防洪影响结论。

三、施工钢栈桥紧邻主桥上游布置,主桥已进行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专项设计,防洪影响处理工程覆盖范围涵盖了钢栈桥布置范围,且施工钢栈桥为临时工程,使用期仅2年,因此,不再新增消除或减轻洪水影响措施。

四、施工钢栈桥仅为S40青通河大桥建设服务,严禁社会车辆和行人从桥上通行。施工钢栈桥使用期2年,应尽量缩短主桥施工期,确保施工钢栈桥在2027年汛前拆除。主桥河道内临时便道和施工平台必须安排在2个枯水期施工,并在各个汛期来临之前拆除。你单位应密切关注汛期天气变化,当工程河段遭遇20年一遇以上洪水时,应立即拆除右岸施工平台,开挖应急泄洪通道,必要时拆除钢栈桥,确保工程段水位不超过16.68m。如因施工平台、钢栈桥拆除不及时导致上游农田、房屋受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

五、工程施工如对护岸等防洪工程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及时按原标准修复。建设和运行期间,应做好工程的自身安全工作,并对工程上下游一定范围近岸岸坡的监测,发现不利变化,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工程措施。

六、拟建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到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工程建设与运行期间占用的河道滩地管理和防汛任务,以及临时工程拆除复原承诺等事宜。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青水函〔2024〕40号文件要求,做好施工期河道保护,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同步实施防洪影响补救措施工程,确保防洪安全。

青阳县水利局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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