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23MB1688302A/202511-00020 | 组配分类: | 不动产登记 |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153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11-17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153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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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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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国用(2015)第1176号 |
青阳县经济开发区创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341723100048GB10108W00000000 |
青阳县汽车站西北侧 |
依申请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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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国用(2015)第1177号 |
青阳县经济开发区创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341723100048GB10002W00000000 |
蓉城镇光明村伯益上东城北侧 |
依申请作废 |
公示单位:青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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