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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0818400J/202507-00109 组配分类: 河湖长制工作
发布机构: 青阳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群众 / 中年 / 其他 / DOC
名称: 青阳县:“河长+检察院”联合巡河,护河道安澜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7-0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青阳县:“河长+检察院”联合巡河,护河道安澜

来源:青阳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7-09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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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上午,青阳县水利局与县检察院开展联合巡河行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与河长制工作机制优势,为守护河湖生态环境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此次联合巡河行动重点巡查了八都河庙前镇段、东红水库,围绕河道水质状况、河湖水域环境,重点针对河湖“四乱”问题进行检查,并对已销号“四乱”问题全面复核。针对河湖存在的问题,县水利局和县检察院一起提出了对应的整改建议。

在巡河过程中,县检察院与河长制工作人员现场进行沟通交流,了解青阳县目前存在的河道违法情况。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损害河湖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及时介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履行职责,整改落实到位。河长制工作人员则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完善河长制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形成河湖保护的强大合力。

下一步,青阳县将进一步发挥“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大巡查力度,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目标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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