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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7568263982/202510-00011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宝康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钙基新材料延伸加工及环保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函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0-1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安徽宝康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钙基新材料延伸加工及环保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函

来源: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5-10-17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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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青环管(2025)33

安徽宝康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报来的安徽宝康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钙基新材料延伸加工及环保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经审查,同意批准该报告表。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为安徽宝康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为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丁桥镇丁桥村拟总投资12000万元。本次项目不新增氧化钙产能,仅对公司自产的氧化钙产品进行延伸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前端增加水洗工序(仅对原料进行水洗),购置粉磨设备、输送机、消化器、分离器、成品收集器等设备,组建氢氧化钙生产线;对环保设施进行全面技改提升,主要改造2套脱硫与除尘设备2套,以及在线检测系统2套;配套绿化、消防、给排水等公用辅助工程,新建厂房5000平方米。技改完成后可形成年产12万吨精细氧化钙和10万吨氢氧化钙的加工能力。青阳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2023年08月23日以青科经信技改[2023]32号文对安徽宝康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钙基新材料延伸加工及环保设施技术改造项目予以立项备案(2308-341723-07-02-887122)。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技术评审意见和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开展建设和运营。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1、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本项目旋风分离废气和消化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11、DA012)排放。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本次项目运营期旋风分离、消化工序产生的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1中的限值要求;企业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监控点浓度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期场地颗粒物排放执行安徽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绿化,不外排。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点,项目应避免夜间生产和运输。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做到分类收集,合理暂存,定期综合利用处理;项目厂区设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油桶和废油抹布手套等,按照规范要求设立危废库,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固废的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四、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公司应建立健全包括环境风险预防在内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置专门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并加强能力培训;强化污染防治设施日常运行管理,规范设置排污口;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应真实、有效、及时;按照规范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配备必要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各类原辅材料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加强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粉尘治理等环保设备设施启动、停运、检修或改(扩)建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2、严格落实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新增颗粒物排放量不超过5.56吨/年。

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相关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将《报告表》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项目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投入试生产或试运行。

六、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投入试生产前向我局报备,正式投产前,应按照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二〇二五年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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