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MB1688302A/202510-00010 | 组配分类: | 不动产登记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2025-93(青阳县祥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10-1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青阳县祥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青房地权证2015字第0002189号、皖(2017)青阳县不动产权第000976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青阳县祥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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