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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7568263982/202510-00008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拟对钙基新材料延伸加工及环保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0-1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拟对钙基新材料延伸加工及环保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5-10-11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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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徽宝康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钙基新材料延伸加工及环保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电话:0566-5032633,传真:0566-5031765

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中心城2号楼4层池州市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

项目名称:钙基新材料延伸加工及环保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丁桥镇丁桥村

建设单位:安徽宝康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本次项目建设单位为安徽宝康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为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丁桥镇丁桥村,拟总投资12000万元。本次项目不新增氧化钙产能,仅对公司自产的氧化钙产品进行延伸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前端增加水洗工序(仅对原料进行水洗),购置粉磨设备、输送机、消化器、分离器、成品收集器等设备,组建氢氧化钙生产线;对环保设施进行全面技改提升,主要改造2套脱硫与除尘设备2套,以及在线检测系统2套;配套绿化、消防、给排水等公用辅助工程,新建厂房5000平方米。技改完成后可形成年产12万吨精细氧化钙和10万吨氢氧化钙的加工能力。青阳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于20230823日以青科经信技改[2023]32号文对安徽宝康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钙基新材料延伸加工及环保设施技术改造项目予以立项备案(2308-341723-07-02-88712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应确保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本项目旋风分离废气和消化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215m高的排气筒(DA011DA012)排放。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本次项目运营期旋风分离、消化工序产生的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1”中的限值要求;企业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监控点浓度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期场地颗粒物排放执行安徽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绿化,不外排。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点,项目应避免夜间生产和运输。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做到分类收集,合理暂存,定期综合利用处理;项目厂区设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油桶和废油抹布手套等,按照规范要求设立危废库,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固废的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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