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MB1688302A/202508-00069 | 组配分类: | 回应关切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关于青阳县烈士陵园墓区地籍调查的公告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8-05 | |
生效日期: | 2025-08-05 | 废止日期: |
根据开展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的相关要求及青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资料,经我局初步审核,青阳县烈士陵园墓区所占宗地为庙前镇三义村集体和三义村杨冲组集体土地,用地面积695.62平方米,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现对青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的地籍调查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 8 月 25 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我局。公告期满权属清晰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为青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发该宗地批准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文件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附件:青阳县烈士陵园墓区地籍调查结果
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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