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7568263982/202509-00021 | 组配分类: | 现场检查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完成全县机动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专项核查工作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9-2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强化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5年9月集中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专项核查行动。通过全面排查、精准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县内机动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等环节进行全流程“体检”,切实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县105家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核查工作。
机动车维修行业产生的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等特性,若管理不当易引发土壤、地下水污染等环境问题。县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督促相关科室牵头,制定《青阳县机动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核查表》,围绕“委托处置、转移联单、台账管理、贮存设施、标识标签、分类存放”等关键环节,细化14项核查要点,确保检查有的放矢。
核查中,检查人员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帮扶指导模式,对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开展“解剖式”核查。
一是查制度落实。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及处置去向,是否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包括产生、贮存、转移记录),是否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置协议。
二是查设施规范。现场查看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符合“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要求,是否分区分类存放不同类型危废,贮存场所是否设置清晰的警示标志和标签。
三是查转移合规。核查危险废物转移是否严格执行联单制度,是否存在私自倾倒、非法转移等违法行为。
核查中,坚持检查与指导并重,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对一般性问题(如台账记录不完整、标识标志模糊、贮存场所分区不清晰等),核查人员现场指导,立行立改。对短时间完成不了的问题,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完成整改任务。
为巩固核查成果,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将持续强化三项机制。
一是适时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与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将危险废物管理情况纳入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备案、年审等环节的前置条件,形成环保监管和行业管理的合力。
三是将按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的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常态化对企业危废管理情况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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