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7568263982/202509-00009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关于拟对恒万新能源(青阳)有限公司年产1亿安时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9-1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恒万新能源(青阳)有限公司年产1亿安时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电话:0566-5032633,传真:0566-5031765
地址:青阳县蓉城镇拓富广场2号楼4楼池州市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1亿安时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青阳经济开发区东河园双溪路88号
建设单位:恒万新能源(青阳)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次工程建设单位为恒万新能源(青阳)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为项目位于青阳县经济开发区东河园,总投资12200万元。恒万新能源(青阳)有限公司租赁标准化厂房5460平方米,购置高真空搅拌机、多层烘箱、全自动挤压涂布机及配套生产设备共约260台(套),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1亿安时动力锂离子电池的生产规模。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4年05月06日以青发改〔2024〕210号文对恒万新能源(青阳)有限公司年产1亿安时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405-341723-04-01-17294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本项目配料废气经区域密闭负压收集、制浆废气经区域密闭负压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涂布烘干废气局部密闭收集经“三级冷凝+三级水喷淋吸收+除雾器+活性炭吸附浓缩+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注液废气、危废库废气和储罐呼吸废气均密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污水处理站加盖封闭,定期喷洒除臭剂,恶臭污染物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项目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中规定排放限值(镍及其化合物参照执行镉镍/氢镍电池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新扩改建)限值。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本项目设备清洗废水、厂房地面保洁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调节+化学沉淀+混凝沉淀+A/O接触氧化”工艺)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锂离子/锂电池行业规定排放限值要求及青阳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与纯水制备废水一同由废水排放口(DW001)排入青阳县污水处理厂。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点,项目应避免夜间生产和运输。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标准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日产日清;废包装材料(无镍)、废电池(无镍)、边角料、废催化剂、废分子筛、污水处理站污泥集中收集后外售回收综合利用;NMP废液暂存NMP废液储罐,供应厂家回收;危险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含镍)、废电池(含镍)、收集粉尘、废机油、废容器桶、废电解液、废活性炭等,按照规范要求设立危废库,委托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固废的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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