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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566401C/202507-00028 组配分类: 结果信息
发布机构: 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青阳县卫生健康委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表(2025年07月25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7-2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青阳县卫生健康委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表(2025年07月25日)

阅读次数: 来源:卫监所 发布时间:2025-07-25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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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卫生健康委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表(2025年07月25日)
序号 处罚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违法事实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依据 处罚程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1 蓉城镇百花村卫生室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案 蓉城镇百花村卫生室 2025年6月6日蓉城镇百花村卫生室将使用后的注射器针头、输液器针头等损伤性医疗废物收集在无任何标识的一蓝色方形无盖塑料盒内。 传染病防治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第(二)项 一般程序 青卫传罚﹝2025﹞1号 警告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5.7.23 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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