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0032915442/202506-00015 | 组配分类: | 详细规划 (城镇开发边界内)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朱备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青阳县朱备镇江村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方案公示公告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6-2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青阳县朱备镇江村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本次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现根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及安徽省地方标准《“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批前公示,请广大居民和社会各界对该村庄的规划在公示期内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将江村行政村作为一个编制单元,规划范围为江村行政村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846.87公顷,约8.47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约为35.32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地区总面积约811.55公顷。
全村下辖27个村民组,户籍人口939户3091人。
二、规划期限
本次村庄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年为2027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
三、发展定位与目标
总体定位:九华温泉·千年江村
规划将江村村打造成安徽和美乡村示范样板区、东九华旅游度假先行区、健康养老服务示范区。以水绿田园景观为基底,深度挖掘温泉地热资源、非遗文化资源和休闲农业资源,以健康养老度假为目的,以东九华旅游度假区为发展契机,发展“康养+”为核心的主导产业,打造集禅修养生、健康养老、温泉康养、文化研学、田园观光、乡村休闲、旅游度假为一体的安徽和美乡村示范样板区,建设温泉康养体验目的地、非遗文化研学目的地、休闲农业观光目的地。
四、村庄分类及规划指引
本次规划形成“1+18”村庄布局,即江村中心村和缸窑、三何(池黄高铁安置区)、小谭、谭祠、谭村、九何、向村、童桥、麻园、老坎、苍麓、伍毕、张塝、圣村、圣江、汪村、杨山、岭汪等18个自然村。仙山自然村远期纳入镇区,建设用地保留。高山和湖冲自然村远期逐步萎缩,人口向中心村安置区集中。
行政村分类:依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居民点分类,将江村村定为城郊融合类村庄。
居民点分类:依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江村村村庄区位、人口规模、发展水平、空心化程度等要素,规划整合27个村民组形成22个居民点,其中确定三何(含池黄高铁安置区)、江村中心村(含江村、灯上、田坂、新屋)、麻园(含上麻、下麻)共3个提升型居民点,缸窑、小谭、谭祠、潭村、九何、向村、童桥、老坎、苍麓、伍毕、张塝、圣村、圣江、汪村、杨山、岭汪共16个稳定型居民点,高山、湖冲和仙山共3个撤并型居民点。
五、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一)国土空间总体安排
落实上位空间管控要求,村域范围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211.55公顷,城镇开发边界面积35.32公顷。
规划构建江村村“一带四区”的总体生态安全格局。
衔接区域性基础设施,保障池黄高铁和青美路(S219)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落地,新增铁路用地10.17公顷,新增公路用地5.83公顷;保障江村村公益性公墓项目落地,规划特殊用地1.89公顷;保障宿心园精品民宿项目落地,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2.17公顷及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64公顷;保障禾田乡村吧项目落地,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0.49公顷;保障温泉度假区四期项目落地,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2.94公顷;保障江村村非遗文化展示中心项目落地,充分利用龙溪油坊现有闲置地;保障立创农业田园综合体项目落地,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0.20公顷;保障章小虎农庄项目落地,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0.22公顷;保障江村村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项目落地,通过原圣冲小学存量改造,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0.51公顷;保障宝相雕塑项目落地,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0.26公顷;保障文旅项目落地,麻园预留商业服务业用地0.88公顷,原旗峰小学存量改造预留商业服务业用地0.18公顷;统筹考虑村域范围内撤并型居民点的搬迁安置,规划池黄安置区用地2.54公顷,规划中心村安置区用地1.87公顷;同时,保障苍麓居民点人居环境整治、水系及周边风貌提升项目、零星新增农民住房、村庄道路提升及建设、九何文化健身广场、智慧停车场、污水处理设施、旅游公厕、鱼鳞坝、池黄高铁青阳光放站汇聚机房等配套设施建设。
(二)国土空间结构调整
规划在全域保护的基础上,在不侵占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村庄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的基础上,对国土空间结构进行优化布局调整。
现状农用地面积278.10公顷,规划农用地274.53公顷,占32.42%,较现状农用地减少3.57公顷。
现状生态用地面积450.71公顷,规划生态用地437.73公顷,占51.69%,较现状生态用地减少12.99公顷。
现状建设用地面积118.06公顷,规划建设用地134.61公顷,占比15.90%,较现状建设用地增加16.56公顷。其中,江村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总规模72.86公顷相比现状的71.42公顷,减少1.44公顷;区域基础设施用地总规模9.05公顷相比现状的25.16公顷,增加16.11公顷;其他建设用地总规模2.72公顷相比现状的0.83公顷,增加1.89公顷
六、产业空间引导
(一)产业空间布局
本规划构建“一心一廊两轴四区多点”的产业布局。
一心:即旅游综合服务中心。
一廊:即以青通河为轴的滨河生态碧脉绿廊。
两轴:即以升级后的省道作为村庄产业发展轴,青美路为山水链接景观门户轴,桃朱路为乡村旅游发展轴休闲康养农旅文化轴。
四区:
温泉康养片区—依托温泉度假山庄,重点打造集温泉度假、康养旅游、生态养老、旅游度假、禅修养生为一体的旅游度假先行区,作为朱备镇门户形象示范区。
农旅研学片区—依托青通河本身优良的生态资源、临近九华山良好的景观条件,以乡村田园风光和九华山自然风光为基底,打造集乡村休闲、生态观光、特色民宿为一体的滨水田园体验区。沿青通河东侧建设滨水慢步道,打通与西侧已建青通河休闲旅游步道的联系,融入东九华旅游度假区慢道体系。
田园乐享片区—以乡村特色文化为主的旅游观光体验区,打造集游览观光、文化旅游、生态农业、生态养殖和休闲养老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促进农旅融合发展。
深林寻隐片区—以山林生态环境为基底,通过生态修复、水土维护等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多点:温泉度假山庄、宿心园、禾田乡吧等多个产业项目。
七、近期建设项目
江村村近期重点建设项目主要包含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房改造建设、生态修复、人居环境整治和历史文化保护六大类型共25项。
产业发展类有7项,分别为宿心园精品民宿项目、禾田乡村吧、立创农业田园综合体项目、章小虎农庄、温泉度假村四期、预留文旅用地和宝相雕塑。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类有7项,分别为九何文化健身广场项目、江村村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江村公益性公墓、新增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江村村道路提升及建设项目、新建桥梁和池黄高铁青阳光放站汇聚机房。
农房改造建设类有3项,分别为池黄高铁安置区、中心村安置区和新增农户住房项目。
生态修复类有3项,主要为水系及周边风貌提升项目,分别为麻园枫杨林水系环境改造提升、江村组河道治理和滨河绿道提升。
人居环境整治类有3项,分别为麻园美丽乡村提升改造项目、苍麓居民点人居环境整治和其他居民点人居环境整治。
历史文化保护类有2项,分别为江村村非遗文化展示中心(龙溪油坊)和古井保护修缮。
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228.66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11.55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本村园地20.94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本村林地414.43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
4.草地
本村草地2.98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
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7.25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6.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55.79公顷。主要用于农村宅基地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38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8.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7.89公顷。主要用于商业、商务金融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建设。
9.工矿用地
本村采矿用地0.62公顷,工业用地0.18公顷。主要用于工业生产。
10.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24.43公顷。主要用于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1.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1.42公顷。主要用于村域基础设施的排水、供电、通信、环卫、消防、水工等设施建设。
12.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1.21公顷。主要用于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
13.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2.10公顷。主要用于宗教、殡葬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4.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3.01公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5.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23.30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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