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不动产登记
索引号: 11341823MB1688302A/202507-00018 组配分类: 不动产登记
发布机构: 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9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阳县支行)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7-0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9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阳县支行)

阅读次数: 来源: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7-07 11:36
【字体大小: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9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3)青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403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阳县支行

抵押权

/

青阳县蓉城镇中天花园二幢503

依据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1723479号之二、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1723479号之二

  


公示单位
:青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7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