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部门预算
索引号: 1134182300329143XQ/202506-00024 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青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青阳县财政局四个“统一”完成2025年预算公开工作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6-2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青阳县财政局四个“统一”完成2025年预算公开工作

阅读次数: 来源:青阳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6-27 10:55
【字体大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的原则,青阳县财政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做到四个“统一”,圆满完成2025年预算公开工作。

  一是做到思想统一,提高认识。要求全县各预算单位充分认识开展预算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县财政部门每年均在部门预算布置会上围绕预算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公开内容、公开时限、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细致解读,切实要求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把思想高度统一,增强对预算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提升工作效能,推动全县预算公开工作稳步开展。

  二是做到模板统一,规范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预算编制,实施预算公开模板化管理,依法依规进行预算公开,全面规范预算公开内容。同时,按照统一的公开格式、公开时限、统计口径,完善填写说明,严格按要求将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真正做到让群众“找得着、看得懂”,推动预算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是做到指导统一,立查立改。根据《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要求,要求各预算单位要对标对表,对预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等逐一自查,对发现的问题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及时整改,逐项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员,将整改问题盯紧抓实,对账销号,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是公开统一,接受监督。各预算单位均应在政府网站指定的财政预决算专栏统一公开本部门所有单位的预算内容。为方便社会的监督,县财政部门要求各预算单位认真做好预算公开说明,并在预算公开说明中对重要专业名词进行解释,确保预算公开内容看得懂、能监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