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索引号: 11341823MB0818400J/202506-00004 组配分类: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青阳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决定
名称: 关于S463南陵至丁桥段公路改造工程(石壁1桥、石壁2桥)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文号: 青水审批〔2025〕37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6-2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S463南陵至丁桥段公路改造工程(石壁1桥、石壁2桥)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阅读次数: 来源:青阳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6-20 10:15
【字体大小:

青阳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S463南陵至丁桥段公路改造工程(石壁1桥、石壁2桥)涉河建设方案的请示(项目代码:2305-341700-04-01-711489)》等相关附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做出行政决定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石壁1桥横跨长江流域七星河水系上游支流中分河左岸支流石壁河(以下简称石壁河)布置,上部结构采用1*16m预应力砼(后张)密肋式简支T梁,在0#、1#桥台设置伸缩缝,T梁梁高0.95米,每跨8片T梁,单跨桥,全桥共8片T梁。0#、1#桥台下部结构采用桩基接盖梁,盖梁高1.2m、宽1.5m、长12m,桩径直径1.5m,设置三柱式,柱间距4.6m。桩基均采用钻孔灌注桩,桩底深入石灰岩。

石壁2桥横跨长江流域七星河水系上游支流中分河左岸支流石壁河(以下简称石壁河)布置,上部结构采用1*16m预应力混凝土密肋式简支T梁,0#、1#桥台处设置伸缩缝,T梁梁高0.95米,每跨8片T梁,单跨桥,全桥共8片T梁。0#、2#桥台下部结构采用桩基接盖梁,盖梁高1.2m、宽1.5m、长12m,桩径直径1.5m,设置三柱式,柱间距4.6m。桩基均采用钻孔灌注桩,桩底深入石灰岩。

二、基本同意S463南陵至丁桥段公路改造工程(石壁1桥、石壁2桥)建设方案。

石壁1桥:桥梁轴线与河道正交,河道内未设置桥墩,起点桩号K1+511.98,讫点桩号K1+534.02,桥梁中心桩号为K1+523(坐标X=3407591.4305,Y=593161.5896),桥面高程34.25m,梁底高程33.10m。桥梁全长22.04m,宽12m,单幅桥设计,桥面横坡双向2%,纵断面纵坡-3.96%。

石壁2桥:桥梁按斜交设计,角度为80°,河道内未设置桥墩,起点桩号为K1+615.98,讫点桩号为K1+638.02,中心桩号K1+627(坐标X=3407589.1770,Y=593056.7566),桥面高程33.14m,梁底高程31.99m。桥梁全长22.04m,宽12m,单幅桥设计,桥面横坡双向2%,纵坡为0.34%。

三、基本同意水文、冲刷、堤防渗透稳定影响等分析计算方法及成果。

四、基本同意防洪综合评价、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五、你单位应合理安排工期,近堤段工程严禁在汛期施工,拟建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施工期度汛应急预案,报县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你单位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及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确保河道行洪通畅。

七、你单位需在施工期间对工程所在河段岸坡进行必要的维护及观测,如发现不利情况,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施工期间应按照有关管理要求处理好弃渣、弃土的堆放;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须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八、拟建工程涉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你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工程建设中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由你单位自行妥善解决。

九、工程需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项目建设方案如有重大变更,要按照规定报我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十、工程竣工验收时,你单位应及时通知我局参加涉河部分专项验收,有关竣工验收资料报我局备案。

十一、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你单位应在有效期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若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设计方案、防治补救措施等有较大变更的,应重新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十二、你单位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青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青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青阳县水利局

2025年6月20日

抄送:市水利局,丁桥镇人民政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