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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青阳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收养能力评估邀标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6-1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青阳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收养能力评估邀标公告

阅读次数: 来源:青阳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6-17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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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收养登记管理,规范收养评估工作,保护被收养儿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精神及要求,青阳县民政局决定对第三方机构开展收养能力评估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收养能力评估服务采购。

2.具体内容:根据《安徽省收养评估指标》对申请收养家庭整体情况做出真实全面评估,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对收养申请人进行评估,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主要包括对收养申请人个人和家庭基本状况、收养动机和养育安排、收养申请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对收养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拟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融合期融合情况做出综合评定,出具《收养评估报告》、《融合期评估意见》以及提供各项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访谈笔录、实地调查照片等。

二、询价内容

收养申请人居住地为池州市域以内的服务费标准:多少元/户。

三、资质条件

(一)第三方评估机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规范;

3.业务范围包含社会调查或评估,或具备评估相关经验;

4.有5名以上具有社会工作、医学、心理学等专业背景或者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

5.符合参与本级政府购买服务的资质条件相关规定;

6.开展评估工作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承担收养评估工作的人员,应当是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专职工作人员,并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社会工作、医学、心理学等专业背景;

2.具有社会工作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律师资格,或者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

3.从事社会调查或者评估、婚姻家庭类事务调解工作2年以上;

四、具体要求

1.报名单位:携带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盖章)、报价单、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规定的其他各类复印件,2025年6月17日至6月23日到县民政局报送资质预审材料。

2.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2317:30

五、评标、定标原则

1.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投标、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择中标单位。

2.投标报名单位不少于3家。

3.开标、评标活动于2025年6月24日下午3时在县民政局一楼会议室进行。

4.以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中标单位。

 

招标单位:青阳县民政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66-5036123

                                      青阳县民政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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