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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688302A/202505-00013 组配分类: 不动产登记
发布机构: 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68(胡兆光)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5-0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68(胡兆光)

阅读次数: 来源: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5-09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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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68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青国用20150490

胡兆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青阳县蓉城镇木镇路35号院内

依申请注销

2

青房地权证2015字第0001740

胡兆光

房屋所有权

/

青阳县蓉城镇木镇路35号院内

依申请注销

 

公示单位:青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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