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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0926655E/202504-00007 组配分类: 耕地地力保护
发布机构: 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做好202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4-0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做好202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4-02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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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依据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我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确权耕地不予发放补贴。针对承包方土地流转、身份转变等出现的补贴问题,具体明确如下:

1.农民家庭承包地委托他人代耕代种或实施流转的,补贴资金原则上由原土地承包户领取,并承担耕地地力保护责任。代耕代种或流转双方在合同(协议)中对补贴归属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

2.承包方户主死亡、家庭成员发生变动等,不影响承包合同效力的,及时变更户主“一卡通”或其他银行账户等信息,继续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3.承包方整户消亡的,村集体收回承包地之前,由该地块实际种植者享受补贴;村集体收回承包权后,该户不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4.承包方身份虽已转变但实际拥有耕地承包权或承包权益,且耕种土地符合条件的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补贴依据。补贴面积核定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为基数,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面积。未完成土地确权的,可在二轮土地延包台账、承包合同或经营权证等二轮承包原始依据基础上,由乡镇组织相关村核实国土最新耕地数据,实地勘察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补贴面积后形成登记花名册,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不补范围。对种植果树、林地、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

(四)补贴标准。根据省财政下达我县的补贴资金总量和县级核定的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进行测算,全县按统一补贴标准发放。

二、补贴发放程序

按照“村级逐户登记、逐户核实、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测算、资金拨付、系统录入”的流程,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一)制定方案。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负责制定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方案,乡镇及时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各村开展补贴申报工作。

(二)村级登记。根据省统一制定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以下简称《清册》)样式,村组逐户登记,核实耕地地力补贴每户应补面积、不纳入补贴的面积和“一卡通”账户、身份证号码、规模种粮主体面积等信息,并在村级公示栏或基层小微权力监管平台等农户方便知晓的方式公开公示7天;存在异议的,由所在村在3天内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5天,确保信息登记准确无误。无异议后,由村负责人签字、签章后上报乡镇。户主身份、账户、耕地面积、规模种粮主体面积、死亡户等信息发生变化的,村级每年在3月31日前核实更新。以后年度农户补贴面积及信息数据没有变化的可直接公示,户主、补贴面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更新《清册》后进行公示。村级组织应建立公示台账,便于日常管理及留样备查。

(三)乡镇审核。乡镇督促所辖村及时准确申报、汇总农户和耕地面积等数据,抽核、审核各上报的《清册》内容、规模种粮主体面积等信息,经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并签章后报送县农业农村局。乡镇审核工作应于每年4月底前完成。乡镇应加强补贴政策资料的整理建档,并储存好各村核定后的补贴数据电子档案以备查询,严禁随意毁损或遗弃。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的真实性负责。

(四)县级测算。县农业农村局全面确认乡镇上报的《清册》内容后,汇总形成全县耕地补贴总面积,并按照可补资金量(含当年拨付和历年结转资金),会同县财政局共同测算亩均补贴标准。

(五)资金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通过国库拨付,县财政局收到补贴资金后,按规定可获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应拨付到其对公账户。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兑付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应于6月10日前足额发放到户,上年结转资金要在当年统筹使用完毕。

三、工作要求

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严格规范使用补贴资金,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补贴申报发放各环节监管,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强化补贴政策解读,引导乡村干部准确把握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同时加强对农民的政策宣传,重点明确补贴政策与耕地地力保护责任相挂钩的任务要求,有效调动农民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的强农惠农政策。 

 

附:2025年乡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

                                             

 

青阳县农业农村局                 青阳县财政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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